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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职务侵占案的无罪逆转——张锦前律师代理叶某某职务侵占案不起诉深度解析

2026-08-26 14:35 4人阅读

引言:财务负责人的亿元危机


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财务人员面临的高发刑事风险。在福建龙岩叶某某案中,涉案金额近亿元。一旦定罪,当事人将面临十年以上重刑,名下房产、存款、投资款将全部用于退赃追缴,家庭资产面临清零风险。张锦前律师通过全流程资金拆解辩护,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推动不起诉,为当事人保全了上亿资产。

案情背景:被“误读”的近亿元资金

叶某某系龙岩某实业企业财务负责人,掌握公司全部资金调配权限。公安机关调取近亿元资金流水,全部认定为叶某某私自侵占的企业资产,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侦查机关未区分股东分红、企业拆借、财务临时周转款,全部计入侵占数额。

辩护难点:财务类案件的证据壁垒

职务侵占案件的辩护面临特殊挑战:第一,财务类案件证据以银行流水、财务凭证等书证为主,客观性较强,事实认定的争议空间相对有限;第二,近亿元的涉案金额意味着一旦定罪,量刑将极为严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为1500万元以上,近亿元远超这一标准,对应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三,财务负责人掌握资金调配权限,客观上存在被认定为“利用职务便利”的条件,辩护难度较大。

辩护策略:逐笔拆分,还原资金真相

张锦前律师凭借法院、公安多年办案积累,精通财务类职务犯罪证据拆解。他逐笔拆分近亿元全部对公、私户流水,调取股东会决议、财务内部审批单、股东往来沟通记录。他梳理每一笔资金用途,区分合法调配资金与私自侵占赃款,出具完整资金区分专项报告。

辩护律师指出:侦查机关未区分企业正常经营拆借、股东分红款项与非法侵占资金,近亿元指控金额中绝大多数属于合法财务往来;涉案资金转出均经过企业内部简易审批流程,相关款项用于公司项目周转、股东分红,不存在私自隐匿、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当事人全程留存完整财务记账凭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提供全部流水,无销毁账册、隐匿资金逃避侦查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张律师通过精准的资金流向分析,论证了叶某某的行为不符合“非法占为己有”的构成要件。

案件结果:不起诉,全部资产免于查封

检察院认可了张锦前律师对资金的拆分认定,认为指控职务侵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叶某某无犯罪记录,名下全部资产免于查封、追缴。

典型意义与实务启示

本案的辩护成功为企业和财务人员提供了重要警示:第一,企业必须完善股东分红、资金调配书面审批流程,完整留存财务凭证,以规避高管职务侵占刑事风险;第二,财务人员被指控巨额职务侵占,核心辩点是区分合法商事资金与侵占赃款,关键在于证明资金流转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第三,上亿级职务犯罪切勿等到一审再委托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即可通过专业辩护终止刑事程序,避免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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