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在准备起诉离婚时,会遇到婚内一方通过法定继承得到房产的情况,不少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理应属于继承人个人,配偶无权分割。但在离婚诉讼当中,婚内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得来的房产,财产归属有着明确法律界定,部分案件会交织财产继承纠纷,需要离婚律师、继承律师协同梳理权属,避免后续产生争议。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除外。下面离婚律师结合实务分点讲解。
第一,婚内法定继承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离世没有留下有效遗嘱,走法定继承,继承事实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这套继承得来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起诉离婚时可以纳入分割范围。即便房产证只登记在继承人一人名下,也不会改变共同财产的属性。只有遗嘱当中明确写明房产仅归子女个人继承,排除配偶权利,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诉讼不予分割。
第二,遗产尚未完成分割,离婚诉讼中不能直接处理。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一条,如果长辈已经去世,但继承人之间还没有办理析产过户,起诉离婚时法院不会直接对这套房产进行分割,需要等继承人内部完成财产继承分割之后,再另行提起诉讼主张对应份额。这种情况案情复杂,建议委托继承律师梳理遗产材料,再由离婚律师跟进离婚案件处理。
第三,区分继承发生时间,并非看过户登记时间。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开始,不是看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如果长辈在婚前就已经离世,只是婚后才办理过户手续,该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诉讼中不需要分割。很多当事人分不清继承起始节点,容易出现误判,需要结合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综合判断。
第四,提前做好财产规划,降低家事纠纷风险。想要规避后续矛盾,既可以由被继承人订立规范遗嘱,明确遗产仅归子女个人;夫妻双方也可以签署婚内财产约定,对继承所得房产的归属作出书面约定。涉及房产、遗产的证据调取、文书拟定,建议交由离婚律师与继承律师配合完成。
总而言之,婚内无遗嘱继承的房产,并非天然就是个人财产,继承发生时间、遗产是否析产完毕,都会影响最终裁判结果。如果您正面临起诉离婚,遇到继承房产分割、财产继承等复杂家事难题,建议咨询上海家理律所,由专业离婚律师、继承律师结合全部证据,给到针对性的维权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