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是再婚,现在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给他买的婚房,公公去世了,我们想换套大点的房子,婆婆也同意,为了方便就去公证处把这房子的继承权都给了婆婆,之后婆婆卖了房子。再买新房子时,由于老房子房款没到账,他就把公基金钱取出来了32万,又和朋友借钱,又在银行贷款,交的房款,等老房款到账后就把借款还了,但是新房子又写了婆婆的名字,他又买新车也写了婆婆名下,我不同意,就打起来了,他把我打了,我报警。我提出离婚,这种出资情况要怎么办?车子怎么办?
答:因为他新购买的房子仍旧是登记在这个婆婆的个人名下,那么从这个登记情况来看的话,它其实相当于是婆婆的一个个人财产。
那么如果说老公他这边有出资32万,同时也有一个借款情况的话,对于这部分钱我们可以去主张是属于一个对于婆婆享有的一个债权,我们是可以把钱去追回来的。
对于车辆的话,首先要看这个车辆,老公这边是不是支付了钱款,如果说老公这边支付了车辆的全款,并且这个车辆实际也是在由老公这边使用,并且老公这边和婆婆他们之间达成一个协议,约定好说这个车辆它产权归属到底属于谁的话,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可以主张这个车辆是咱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去要求分割的。
问:在离婚诉讼中,我们到底是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能够获得最大的权益呢?
答:其实啊原告和被告在咱们这种婚姻家事案件中,他其实只是一个称呼之分,它并没有说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法律上更占有一个优势,因此呢如果你这边真的是有想要离婚的想法的话,咱们其实并不是必须要等到对方去起诉,咱们反而可以主动去起诉,来争取一个主动权。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请求离婚的,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是按均等份分割。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想要多分财产的,那么就得看是否有可以多分的情况,而实践中是根据另一方是否有过错。具体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离婚时哪种情况下可以多分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夫妻俩感情没了,过不下去的时候,即可以请求登记离婚。不过离婚时,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除了解决子女抚养权归属,还必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些人协议离婚后又后悔财产分割比例,而有些人在离完婚才发现还有未分
当夫妻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办理离婚的,那么不可避免地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书面协议,或者是口头协议分割,但一方后面不认了的,将直接影响另一方利益。那么如果口头约定财产分割对方不认怎么办? 实践中,这种情况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这个问题,北京离婚律师走出的分析:现在男女双方结婚,如果没有准备好房子的话,很多家庭就会有所顾虑。但若是婚前一方买好了房子,那么结婚以后这笔房产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呢?这
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其中,对于财产分割这一环节,通常双方都希望能尽可能多的分得财产,那么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呢? 财产性权益会表现出不同形式,大致可分为存款、不动产、动产、股权及债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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