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林智敏律师是一名擅长办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涉黄案件的辩护律师。她办理过一起网络涉黄直播刑事案件,该案为跨省市多人平台团伙案件,当事人G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归案,属于初犯;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多项从轻量刑情节,对当事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号 (2021) 粤 1284 刑初 XX 号。本案由林智敏律师亲办,已隐去当事人与经办机关的真实信息,如有疑虑可以在咨询委托阶段找林智敏律师核实材料真实性。
一、网络涉黄直播案件基本案情梳理
本案是 “XX娱乐” APP 平台引发的网络涉黄直播团伙案件,多名主播分布全国多地,依靠平台淫秽直播获取观众打赏收益。当事人G某某作为平台主播参与网络涉黄直播,打赏提现收益一万七千余元。
接受委托之后,林智敏律师结合卷宗材料细致梳理全案事实,归集现有在案证据,向法庭论证当事人G某某具备自首、初犯情节;指导家属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完成涉案违法所得退缴,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向法院完整提交从轻量刑的辩护意见。
法院审理后充分采信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初犯等多项辩护观点,结合案件事实对当事人作出从轻量刑处理。
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中自首情节的实务价值
在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当中,自首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从轻量刑情节,但并不是只要到案就能够直接认定自首,需要同时满足主动到案、如实讲清案件事实两个法定条件。
本案当事人接到办案单位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到案之后如实交代网络涉黄直播牟利的全部经过,最终被法院认定构成自首。对于家属而言需要了解,具备自首情节,能够为当事人争取量刑上的有利空间,但案件最终结果,仍要结合全部证据、案件社会危害程度综合判断,并非认定自首就可以拿到某一个固定判决结果。
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退赃退赔对量刑的实际影响
遇到网络涉黄直播类案件,很多家属会疑惑,主动把违法赚到的钱上交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在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司法实践中,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是体现当事人悔罪态度的重要情节。
足额退赃不等于无罪释放,也不能保证实现某一特定裁判结果,但该悔罪表现会被法院纳入量刑考量范围。本案家属按照司法机关核算的涉案收益完成足额退缴,该悔罪表现被法庭予以采纳,成为当事人获得从轻处理的重要支撑。
四、网络涉黄直播案件,认罪认罚制度该如何把握
网络涉黄直播被立案之后,认罪认罚是刑事诉讼当中重要的从宽制度,广泛适用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类网络犯罪案件。当事人自愿承认犯罪事实,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考量予以量刑优待。
签署认罪认罚不等于放弃全部辩护空间,律师仍然可以针对涉案流水、证据瑕疵等细节,结合案件事实提出辩护意见。本案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该情节被法院采信,叠加自首、全额退赃等情节,共同推动当事人取得从轻的处理结果。
五、网络涉黄直播家属委托律师的关键时间窗口
家人卷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类网络涉黄直播案件,家属应当尽早寻求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处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是辩护的黄金时期,很多关键工作都要在这两个阶段完成。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梳理案卷证据,指导当事人用好认罪认罚、退赃等法律规定内的从宽机会。
即便案件已经移送到法院审判阶段,依然有开展辩护工作的空间,律师可以汇总案件全部可争取的从轻情节,向法庭提交完整的辩护意见,在法律框架之内,争取对当事人更为有利的裁判结果。
六、同类案件高频问答
问 1:只是做网络涉黄直播,靠观众打赏赚钱,就一定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
答:是否构罪,需要结合直播内容、主观目的、收益情况全套证据综合认定。如果直播内容属于淫秽色情内容,主播以获取打赏收益为目的开展直播,就有可能满足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入罪条件。并不是只有售卖视频、图片才会触犯该罪名,直播打赏获利同样属于法律所评价的 “牟利” 情形。一旦被公安机关调查,建议及时向有此类案件办理经历的刑事律师咨询,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问 2: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家属什么时候退钱最合适?
答:没有统一固定答案,需要结合案件所处阶段、核实后的涉案金额综合权衡。不建议家属在没有专业法律参考的情况下自行盲目转账退缴。有该类案件实务经验的律师会先协助核对实际涉案数额,尽量规避超额退缴、错缴的风险,把退赃对应的悔罪效果合理发挥出来。
问 3:被抓之后主动认错、配合调查,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有用吗?
答:如实供述案件事实、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属于法律上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如果同时符合主动到案条件,还有机会争取认定自首。但需要提醒当事人,在讯问过程中,不要随意承认并非自己实施的行为事实。关于如何供述、沟通的注意要点,可以提前咨询辩护律师。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判决高度依赖个案证据、案件情节以及司法裁判尺度。个案经历不能等同于其他同类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的结果承诺。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等涉黄刑事案件实务办理经历,既处理线下场所类涉黄刑事案件,也处理 APP 网络涉黄直播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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