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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不予立案 行仁律师介入后立案成功

2020-02-15 16:43 1345人阅读

  【主办律师】行仁律师

  【案 由】盗窃

  【受理阶段】立案前阶段

  【基本案情】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行仁律师团队就碰到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办案机关四次不予立案,但是行仁律师团队通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攻坚克难,最终成功为当事人立案!

  2018年下半年任某被赵某诈骗约130万元。后赵某用自己名下的房屋和车辆归还给任某作为补偿,但并没有过户到任某名下,车辆一直停放在任某家楼下。2019年6月,赵某将停放在任某家楼下的车辆强行拖走。

  【团队讨论】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每起刑事案件的立案过程都是非常艰辛的,尤其是对于行为难定性、理论存争议的案件更是让当事人寸步难行。但是对于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而言,却能够准确的把握案件的脉搏,洞察案件的本质,以精品奉献当事人,用专业引领刑事风尚!接受案件后,律所组成专案组,多次详细讨论该案重点、难点问题。

  行仁律师团队研究后,认为虽然赵某与任某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并且车辆机动车证书登记的是赵某姓名,但是赵某的行为依然构成盗窃罪。

  【办案经过及结果】

  2019年7月26日,某区分局派出所作出【2019】20号不予立案决定书,当事人和行仁律师对该决定不服,向该区分局法制部门提出复议,2019年8月23日,该区分局作出维持不予立案决定。后行仁律所向该市公安局提出复核,该市公安局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决定撤销区分局不予立案决定。

  案件到此只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正常来说,该区公安分局应该执行上一级机关即市公安局的决定,但是在2019年12月1日,该区公安局派出所再次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我们再次向区分局法制申请复议,2020年1月6日区分局依然作出维持决定。行仁律师团队认为如果再这样下去就会在市局和区分局之间围绕不立案和撤销反复循环,没有最终定论。行仁律师本着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以一颗敬业的赤子之心,团队再次进行缜密的研究和全方位的梳理,找准本案的关键环节,据理力争,最终该区公安分局将该案立为盗窃案!

  我们与当事人任某一起分享了这份喜悦,这份喜悦中包含了行仁律师的艰辛和对案件的执着。希望今后行仁团队可以和更多的当事人一起分享属于他们自己的那份喜悦。

  【办案心得】

  专业,是我们最纯正的底色;敬业,是我们不忘的初心!我们行仁团队会一如既往的走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最前沿!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行仁律师团队会继续披荆斩棘,勇往直前,让每个当事人都在案件中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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