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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房子算谁的?怎么分配?

2020-10-15 14:27 1208人阅读

  结婚了吗?买房了吗?面临婚姻和买房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会寻求父母的帮助,父母往往也愿意在购房上予以支持,但是对于父母出资买的房,如何认定房屋的归属呢?离婚时,又该如何分割房产呢?

  一、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情形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形,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但是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及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4、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的份额,则按照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5、双方父母均出资,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形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6、双方父母均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如果没有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二、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情形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对方或者双方名下,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4、双方父母出资,房屋落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是家庭的重要资产,而在实践中受房屋出资方、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产权登记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房屋分割情形十分复杂,各位朋友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及时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避免造成自身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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