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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对方收钱不过户?律师介入追回双倍定金

2021-07-23 15:21 3075人阅读

当事人朱先生拿着一份《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和一些微信聊天记录找到了熊珂律师。原来,朱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先交定金10万,在过户当日拿到朱先生名下的房产证后,朱先生向对方支付全部购房款。现在朱先生付了定金了,对方却不交房也不给过户。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律师发现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对争议解决的方式选择了仲裁。除了房屋购买合同,律师还让朱先生准备了对方出具的收条、银行卡流水、微信截图等证据材料。为了让案件的基本事实更加清楚,对朱先生更加有利,律师还申请了中介方作为证人出庭。

为了更好的保证朱先生能够得到其利益,律师进行了财产保全的申请。从20207月签了购房合同到20214月进行仲裁,时间跨度之久。仲裁庭中,为了能够让朱先生尽快拿到钱,让其不再为此事心力交瘁。在律师的巧妙争取下,既最大限度的保护朱先生权益,又能够让案件尽快有结果,最终在仲裁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对方和朱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对方分期向朱先生支付款项共计200,000元并清楚地写明每一期的支付时间;调解书中明确写明如果对方不按期支付,朱先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永远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律师一直追求的目标。房屋买卖合同所涉金额较大,在现实生活也有多种的问题。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充分讲明道理,证据准备充分,帮助当事人尽快的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利益。如果此案中,没有达成调解可能又会耽搁很长时间,当事人又要耗费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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