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都是比较简单的案件,案件的难度在于案件打赢以后能不能收回出借的款项,如果只得到一纸胜诉的判决,没有任何意义。
有一种民间借贷案件,借款人和实际使用人并非同一个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就不愿意偿还借款,而要求实际使用人偿还借款,此种情形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小明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公司一股东小张希望他可以找小李借款100万元用于周转,但是小张不放心小李,所以要直接与小明签订借款合同,小李则作为保证人,款项直接打给了小明个人账户,前面几期都是小李在偿还借款,后小李没有继续偿还,小张多次找小明和小李还款,无果,无奈只得将小明和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小明还款,小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小明答辩认为,自己并非实际借款人,没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借款人是小李,应该由小李承担责任。
后法院判决,小明偿还借款,小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小明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提起上诉,上诉后被中院驳回。
法院认为,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是小明,小李是保证人,虽然出借人也知道实际使用人是小李,但是并不能因此否定合同的相对性,结合借款合同和资金转账凭证,可以认定借款人是小明,出借人将款项打给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即可,至于后面借款到底流向哪里,与其无关,因此小明应当承担偿还责任。而小李则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最终如果小明偿还了借款,可以另案起诉小李。
当然,如果这个案件换一个方式,那么作为借款人的小明就可能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比如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实际借款人小李不能作为借款人,而只能由名义借款人签名借款,而且作为出借人的小张也清楚的知道且同意采取这种方式,并且同意借款由实际借款人归还,与小明无关,那么最终就不一定会承担清偿责任。
本文作者:陈磊律师,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民商事领域,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在高考即将到来之际,一个关于高考的新闻成为了最热门的话题,很多网友参与讨论,这个事件的当事人就是苟晶和她的班主任,1997年苟晶参加了高考,考上北京的一所大学,被人顶替……”。 6月22日,苟晶以“前世是天使2001”的网名发帖称,自
《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中国第一部集大成的法典,将会影响每一个人的一生,其中最引人关注也是争议最大的就是《民法典》第五篇的婚姻家庭
自从“免费”网络游戏出现之后,游戏充值已经如家常便饭,时至今日,鹅厂一款游戏每天的充值金额就上亿,但是网络游戏充值也存在诸多问题,最常见的纠纷就是未成年人使用父母的手机大量为游戏充值,以购买游戏道具,这样的新闻每年都会发生多起,引起网友
最近几日,银行泄露客户信息,客户账户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的新闻刷爆网络,大家不由的担心自己的信息是否安全,我的存款是否安全,还在争论自己存在银行的钱如果被银行员工转走,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银行是不是应当对其员工的行为承担责任。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网络小说领域可以说是已经算是比较成熟的领域,很多大型互联网企业参与其中,其中就包括腾讯和阿里巴巴。最近,腾讯主导的阅文集团新合同上了热搜,被广大作者和读者认为是霸王条款,作者从此以后成为工具人,著作权归阅文集团,利益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