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二年了,上一家单位上班一年一直到离职前未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我能去投诉劳动局吗?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确实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但需要注意,这个诉求的仲裁时效是1年,从离职之日起算,您已离职2年,可能已过时效。其次,关于社保问题。单位未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要求补缴。这个诉求没有时效限制,社保部门可以责令单位补缴。需要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建议您可以:
1. 先收集保存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社保问题
3. 关于双倍工资差额,虽然可能已过时效,但可以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需要进一步协助,建议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制定更具体的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