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企业应自事故或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企业未在规定时限提交申请,期间工伤待遇等费用由企业负担。若企业未申请,工伤职工等可在1年内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申请。
手指工伤十级鉴定标准涵盖多种情形,如除拇指外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²以上等。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资料,经专家组鉴定得出结论。若对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申请再次鉴定。
若公司不想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可自行申请。工伤职工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停工留薪期满,本人、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影响劳动者赔偿、安置等权益。若公司拒绝配合致权益受损,劳动者可投诉、仲裁或诉讼维权,要求公司担责。
肋骨断裂进行工伤鉴定,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等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需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证明等。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相关主体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提供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标准作结论。
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公司不同意不影响,这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若公司拒绝提供材料,劳动者可自行收集证据。若公司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出院确认伤情稳定即可申请。骨折类出院后3-6个月左右可做鉴定,神经损伤类可能需6-12个月甚至更久。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提供相关资料,鉴定委员会60日内作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工伤鉴定中掌关节手指活动受限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通常考量手指关节主动和被动活动度,与健侧对比,结合关节肿胀等情况综合判断。如拇指外展等功能完全丧失、部分手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可评定较高等级,轻度受限等级较低。具体鉴定由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资料和实际检查确定。
脚趾工伤等级鉴定需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相关主体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并提供资料。最后,鉴定委员会依标准结合脚趾损伤情况作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