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一般不可以在外省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通常应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管辖地起诉,而非随意在外省起诉。
劳动仲裁一审结束后,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需按判决执行。若一方不服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需注意上诉要在法定期限内,准备好上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在职申请仲裁时,若用人单位存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若存在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等情况,劳动者能要求支付相应报酬;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获得赔偿金。同时,也可能涉及经济补偿、社保待遇赔偿等。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主要有两种。一是地域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二是级别管辖,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通常市、区仲裁委分别处理不同规模企业或特定类型案件。
上诉不服的劳动仲裁书时,律师费额度不定。其受案件复杂程度、涉及金额、所在地区等因素影响,简单案件可能几千元,复杂或涉及金额大的,律师费可能上万且需结合实际协商确定。
劳动仲裁中一般不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劳动仲裁主要处理劳动权利义务相关争议,如工资、经济补偿等。精神损失费通常适用于民事侵权等领域,需符合侵权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等条件,不在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内。
劳动仲裁开庭时,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仲裁委将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仲裁委可缺席裁决。这意味着申请人不出庭会失去本次仲裁机会,而被申请人不出庭则可能承担不利的仲裁结果。
劳动仲裁过了举证期仍可举证。但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逾期举证可能面临不被仲裁委采纳的风险,不过若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仲裁委应采纳,同时可对逾期举证方予以训诫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