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的组成有两种方式,一是由三名仲裁员组成,此时需要设立首席仲裁员。双方可以自己选择一名仲裁员,也可以委托主席来指派一名仲裁员,然后双方一起选或者委托主席委派第三名也就是首席仲裁员。要是选择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那就必须是双方一起选或者委托主席来指派。
仲裁主要就是用来处理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以及财产权益纠纷的,像行政争议和某些家庭纠纷它可不管哦。而且呢,得双方心甘情愿地达成仲裁协议,要是没有这协议,仲裁委员会可不会受理案件。仲裁制度的适用范围挺广的,能给当事人提供一种既高效又便捷的解决纠纷的途径呢。
起诉就是向法院去告,让法院依照规定的流程去审理和判断事情。仲裁呢,是双方自己愿意把争议交给仲裁机构,让仲裁机构按照他们的规则来解决问题。起诉能受理的范围可大了,各种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都包括;仲裁一般就只针对合同纠纷以及其他跟财产权益有关的纠纷。起诉有国家司法权力帮忙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主要靠当事人自己主动去履行,还有法律的强制力。程序方面,起诉特别注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仲裁相对就比较灵活,更看重效率。
首先呢,有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里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啦。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呀,得好好检查一下,看看申请材料全不全呀,仲裁请求清不清楚之类的。要是符合受理的条件呢,仲裁委员会就会受理这个案子,还会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哦。接着呢,双方得选仲裁员或者让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之后呢,仲裁庭就会安排开庭,双方当事人得在那陈述自己的观点呀,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还要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证。最后呀,仲裁庭根据弄清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仲裁裁决啦。
仲裁费用会依据争议金额的大小,以逐渐降低的比例来收取呢,这里面包含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的标准是由当地的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而案件处理费则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执行。一般来说,败诉方得承担仲裁费,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就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担。要是和解或者调解达成了协议,那费用比例就可以由双方自行商量确定啦。
合同解除一般不会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哦。为啥呢?因为仲裁条款是合同里的独立部分,有它自己的独立性。只要这仲裁条款本身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合同解除后它通常还是有效的。这样做呢,就是为了能让当事人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的意愿和约定得到尊重与执行呀。
仲裁程序是在平等的主体之间,要是因为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有争议了,按照仲裁协议或者法律的规定,把事情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去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有几个特点呢,比如自愿性,就是大家愿意才用这个程序;专业性,仲裁的人都很专业;灵活性,处理事情比较灵活;保密性,事情不会随便被公开;高效性,能很快很公正地把经济纠纷解决掉,展现出了很独特的优势。
通常来讲,合同解除了不一定就意味着仲裁协议无效哈。因为仲裁协议是有独立性的呢。除非出现了法定的无效情况,像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啦,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等等。而合同解除呢,一般只是对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终止,它可不会直接去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