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特别规定,一般情况下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若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范围内,当事人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以下情形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也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仲裁机构。涉外仲裁和涉外诉讼,都是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它们共同担当着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任务。
涉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步骤首先是当事人向仲裁机关申请民事仲裁;然后是仲裁机关进行审核之后约定好仲裁的方式和仲裁人员;其次就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最后就是做仲裁书。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包括了海事仲裁委员会等其他相关的涉外仲裁机构。如果要申请仲裁的话应该要先向仲裁机关提交申请书,等到申请通过之后才可以进行仲裁了,并且需要缴纳一定的仲裁费用。
中国涉外仲裁的审理程序有:仲裁庭开庭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开庭日期及开庭地点。仲裁庭开庭时,如果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不出席,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和作出缺席判决;开庭地点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经仲裁委员会批准,也可以在其他地点进行审理。
涉外仲裁规则的规定是:由中国国际商会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涉外仲裁的规定中,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涉外仲裁条款无效后果的原因是:订立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时以其属人法或行为地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仲裁协议在形式上不符合仲裁地或仲裁执行地所在国法律规定的形式等。在涉外仲裁中,如果是当事人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