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一般具法律效力,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依据《民法典》,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等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拆迁合同中,双方有签约能力、协商一致且内容合法、不损害他人权益则有效。若存在欺诈等情形,受损害方可请求撤销;违反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确认拆迁协议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请求权,确认合同无效是形成权,是对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拆迁协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法定无效情形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确认无效。无论多久,只要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当事人随时可诉,法院查证属实会认定无效,但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维权,防证据湮灭。
拆迁协议分割并非必须公证。从法律上,只要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内容合法且不损害他人权益,就具法律效力。公证能增强协议证明力,公证机构会严格审查,若产生纠纷,经公证的协议法院通常直接采信。但不公证也不影响协议效力,当事人若对协议有信心,可选择不公证,实践中由自身情况和需求决定是否公证。
遇到不肯迁坟情况需分情况处理。若因公共利益如国家建设等合法项目涉及迁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操作,先公告、协商并给予合理补偿,对方仍不肯,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依法强制迁移,保障其合法权益。若是私人因土地流转等协商不成,可先由基层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裁决。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动迁安置房产权年限取决于土地使用权性质。若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居住用地使用权年限70年,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日起算;若为国有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后土地转为出让性质,年限从补缴日起算70年。这里的产权年限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产权。到期自动续期,无需担心被收回。多数安置房土地使用权为70年。
拆迁中家庭成员不签字需分情况处理。若部分成员因不同意补偿安置方案不签字,拆迁方不能强拆,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与不同意成员就补偿金额、安置方式等重新协商。若涉及共有房屋部分共有人不签字,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解决分歧,确定处置方式,协商不成符合条件时可走法律途径推动拆迁。
一般而言,未生效的拆迁协议不能作为拆迁依据。拆迁协议属合同,遵循《民法典》,未生效则双方权利义务未确定,拆迁方不能据此拆房。我国房屋拆迁要遵循法定程序,即便无生效协议,拆迁方也应按相关条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等。被拆迁人对补偿不满可复议或诉讼,若被强拆,可通过法律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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