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起诉流程:先收集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审批文件等能证明自身权益的证据,书写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等内容的起诉状;再到宅基地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提交材料、缴费,等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副本、安排开庭;开庭时双方举证、质证、辩论,法院判决;若一方不服,可在规定时间上诉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双方需执行。
宅基地纠纷30年能否诉讼需分情况。一般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过30年通常已超时效。自权利受损超20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若30年中存在主张权利等致时效中断情形,可能未超时效。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止、中断等,可尝试起诉,由法院审查。
非法进入他人住宅会产生民事、行政和刑事三方面后果。民事上,侵犯居住安宁权和隐私权,住宅主人可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财产损失可索赔;行政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及罚款,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及罚款;刑事上,情节严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从重处罚。
通常不建议出资在别人宅基地盖房,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使用权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集体成员出资建房有诸多法律风险,建房协议可能无效,纠纷时难主张房屋权益。本集体成员出资也需按程序审批,否则可能成违建。若出资建房,双方应签详细协议,但协议效力或受限,建议先咨询当地村委会及相关部门。
发生宅基地纠纷可找不同部门解决。平等主体间关于宅基地权属、使用等民事争议,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找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对权属有争议,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处理,其会依规作出认定和决定。若纠纷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判。
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判断父母是否有权驱离子女需结合房屋所有权、扶养义务及户内成员身份。若房屋为父母所有,其对成年独立子女有权决定是否让其居住;若子女未成年、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其他居所,父母不得随意驱离;即便子女是户内成员,不影响父母对自有房屋处分权。关键在于子女是否成年独立及父母有无扶养义务。
一般而言,不能直接用农村宅基地偿还欠款,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且其转让受限,通常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若用宅基地上房屋偿债,要考量受让人资格。若受让人是本集体成员且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交易或合法;若不是,以房偿债行为可能无效。总之,偿债需考虑受让主体及相关规定。
路边宅基地修路补偿无统一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补偿通常包括宅基地补偿,按当地征地补偿标准,参考土地面积等因素计算;房屋补偿,考虑建筑面积等,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等方式。获取补偿标准可查当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若对补偿不满,可先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