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办理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步骤如下:先由使用权人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申请,备好身份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房屋规划建设材料等;相关部门受理后核查主体资格、审核材料真实性;审核通过进行公告公示,无异议则进入登记发证环节。需注意,各地流程和要求因政策等有别,办理前应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详询。
农村宅基地纠纷可找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不服处理决定可复议或起诉。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纠纷调解,凭借对当地情况的了解促使和解。县级以上政府在调解不成时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当事人若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起诉,以保障自身权益,有纠纷也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咨询。
宅基地房屋能否强制执行需依具体案件判断,特定条件下有可执行可能。保障居住权是关键,若房屋是被执行人唯一且必需的居住保障,一般不执行;若其有其他住房或不影响居住权,法院视情况决定。执行要遵循法定程序,如评估、拍卖等。此类情况复杂,遇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农村自建房若无宅基地证,公证通常困难,因公证机构需确认财产合法、产权清晰。宅基地证对农村自建房意义重大,能证明占地及使用权合法,无证则易导致土地使用和产权问题模糊。若能取得村委会证明、土地部门合规说明等补充材料,部分地区公证机构或审查决定是否公证,但情况复杂不常见,故建议先补办宅基地证再公证。
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不算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用于建住宅及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有特定主体和用途限制。拆迁安置房多因城市或城镇改造产生,土地性质多为国有建设用地,与宅基地不同。虽有特殊情况,但总体按通常情况,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宅基地,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或进一步咨询。
宅基地拆迁家庭成员安置涉及多方面。安置对象确定以拆迁时在册户籍人口为主,兼顾实际居住等情况,各地政策有别。安置方式分房屋安置,依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面积等确定面积;货币安置则参考当地房价、宅基地及房屋评估价值发补偿款。特殊困难、残疾成员安置会获照顾,具体方案依当地政策法规确定。
宅基地拆迁一般有相应补偿,具体如下:土地补偿归村集体,其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获土地补偿费后在本集体成员中合理分配;安置补偿是为保障被拆迁人居住生活需求,用于重新安置;地上附着物补偿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按重置成新价等标准补偿。但补偿标准和方式因多种因素而异,应以当地政府公布方案为准。
宅基地拆迁赔偿包含多项内容且各地标准不同。赔偿项目有土地补偿,按原用途和区位等因素以征地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房屋按结构等以重置成新价评估补偿,附属物按种类等评估,还有搬迁费等。各地有具体标准和严格评估程序。民众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诉讼维权,有疑问或遇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