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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

不支持赔偿权力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

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

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能高于80000元;

4、造成公民死亡:

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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