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参保单位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支付办法和标准,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支付办法和标准,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其按月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以及治疗工伤旧伤复发的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8.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

1)一到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到六级伤残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职工: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1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13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2)七到十级伤残职工: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3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2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33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29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七到十级伤残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22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1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13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7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3.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供养遗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低于伤残津贴(养老金)的,按照死亡前12个月的月平均伤残津贴(养老金)作为计发基数。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看不懂?不如直接问律师

在线问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4272 今日律师解答11704
查看更多律师
0:53

宾川县律师收费标准

音频811人收听

关于四川宜宾珙县上罗高速公路征地标准。

咨询2位律师回答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x兴物流营业执照是否取消

咨询1位律师回答

银川农民工受伤,每天补多少误工费

咨询4位律师回答

内蒙欠的农民工工资在银川法院能

咨询2位律师回答

四川省农民工的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文章5765人阅读

宾阳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处罚?

文章1581人阅读

2021年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文章33452人阅读

2021银川宾利醉驾怎样处罚?

文章2515人阅读

1:56

宜宾县律师收费标准

音频701人收听

1:49

宾阳县律师收费标准

音频825人收听

律师你好,宜宾农民工工伤误工费赔付是什么标准呢

咨询3位律师回答

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几种?

文章12123人阅读

四川省宜宾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文章0人阅读

潢川县的如果到郑州人民医院住院没有转诊证明能报新农合吗

咨询5位律师回答

谢谢你请问四川农村农民房拆迁算22o一平后宅基地巳全被收走,政府修好给农民要850一平购回,并且农民的宅基地失去了合理吗?这是四川省井研县高凤乡得事,

咨询10位律师回答

2:14

沐川县律师收费标准

音频986人收听

0:48

伊川县律师收费标准

音频659人收听

1:49

陆川县律师收费标准

音频618人收听

1:9

潢川县律师收费标准

音频511人收听

2:52

泾川县律师收费标准

音频784人收听

1:56

汶川县律师收费标准

音频685人收听

2:1

青川县律师收费标准

音频682人收听

2:14

武川县律师收费标准

音频535人收听

1:49

灵川县律师收费标准

音频858人收听

推荐中
首页  >  赔偿标准  >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  宾川县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

营业执照
首页 我的 关注公众号 立即咨询

如何关注公众号

  • 1、

    打开微信

  • 2、

    点击微信搜索框,输入「律图在线咨询」进行搜索

  • 3、

    搜索结果如下图,点击关注即可

为什么要关注公众号

  • 1、

    律师回复唯一通知渠道;

  • 2、

    及时推送律师回复,避免短信拦截;

  • 3、

    公众号也能找律师、咨询律师,还可以追问律师;

  • 4、

    更多和您相关的专业文章内容推荐。

不在服务时间

很抱歉,律师太忙了,当前时间不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您可选择: 在线咨询TA

不在服务范围

北京、上海、西安…

当前位置

在线咨询TA 查看本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