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合同法》具体规定了后履行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有以下四种情况,先履行债务一方的当事人可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后,如对方提供适当的担保时,应恢复履行;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根据你与房产公司的合同约定,你属于先履行债务的一方,若有确切证据证明该房地产公司出现上述状况(抵押或查封),可根据不安抗辩权行使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视具体情况再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