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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情形

帮助5人 3.2w浏览 匿名 2020-09-20 呼伦贝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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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法院一般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全文
    8 202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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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第三人撤销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司法管辖权归属于做出该项判决、裁决或调解书的特定人民法院。
在某些情形下,若作为第三方当事人的您因无法归咎于自身责任而未能参与涉诉案件,那么只要您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表明相关司法文书可能对您个人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侵害,便有权在知悉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撤销诉讼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自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自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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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检察院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后,会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
如果该案件属于需要被害人自行起诉的告诉才处理案件,则应将案件退回到人民检察院,同时告知被害人有关其有权自行提起控告的法律权益。
若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所管辖或被告人未到案的情况,也应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此外,在宣告判决之前,如人民检察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经裁定批准撤诉的案件,若无新的事实和证据,再次提起诉讼时,同样应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而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案件,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终止审理或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
(五)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
(七)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
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洗钱的形式有哪些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解析:
界定洗钱罪行的常见行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提供资金账户给他人以供洗钱之用;
其次,实施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以及有价证券等隐蔽方式的交易;
第三,借助于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手段将资金进行非法转移;
第四,进行跨越国境的资产转移;
最后,采用其他各种方法掩盖、隐藏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与真实性质。
对于洗钱罪的定义,它主要是指为了掩饰、隐瞒涉及到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类犯罪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及其产生的收益的真实来源和真实性质,而采取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越国境转移资产以及使用其他各种方法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和真实性质等手段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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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自然资源罪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破坏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相关法律规定涵盖了众多罪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污染环境罪,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或放射性废物,严重妨害环境的行为。
2.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垃圾运输入境后非法处理,或者将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处置的行为。
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的行为。
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渔业法的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5.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6.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7.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8.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9.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是指违反自然保护区法规,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进行开垦、挖掘、砍伐、放牧、烧荒、开矿、采石、取土等活动,或者非法占有自然保护区内的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10.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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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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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行为。
1
3.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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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醉驾情形可从宽处理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们国家,酒后驾车被视为一种严重的法律违规行为,而非刑事犯罪,因此无法获取到“无违法记录证明”。
然而,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醉酒驾驶这一行为,那么便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面临一定程度的监禁处罚,因而也就无法获取到“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总的来说,酒后驾车被广泛认为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违法行为,积极主动地配合警方调查,争取得到宽大处理,是每位驾驶员都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80
醉酒后驾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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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重复起诉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上述案件类型中的"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自愿放弃或和解后的"反悔行为",以及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被"撤销或变更"等情况均可作为启动重审程序的触发条件。
1."新情况、新理由的出现":
在司法判决已经生效的前提下,若后续出现足以改变原有判决基础的全新证据材料或法律理由,相关当事人有权根据这一现状启动新的诉讼程序。
2.当事人自愿放弃或和解后的"反悔行为":
在司法判决已经生效的前提下,若当事人出于自愿选择放弃诉讼权利或者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之后又对自己的决定产生疑虑并要求推翻,同样有权重新启动诉讼程序。
3.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被"撤销或变更":
若原有的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遭到上级法院的撤销或变更,相关当事人有权依据新的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启动新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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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能力人的划分如何确定其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刑事能力行为人的分类如下:
首先,未满十四岁者,将其归入完全无刑事行为能力之列,即他们无需为任何刑事犯罪承担责任。
其次,年龄介于十四岁至十六岁之间的个体,其刑事行为能力处于相对水平,仅需为自己所实施的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年满十六岁的人群,其刑事行为能力已达到完全水平,需要为自身实施的以及刑法明文规定的所有故意或过失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腰椎骨折一般私了十万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腰部遭受压缩性骨折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判断其至少能够评定为八级伤残。
在涉及到因公负伤的情况下,预计您将获得约十五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额度。
在享受这些工伤保险待遇时,您需要支付以下费用:
⑴医疗费用;
⑵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⑶护理费用;
⑷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这部分金额等于您的月工资乘以法定月份数(具体的月份数会因为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⑸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这部分金额等于重庆市职工的平均月工资标准乘以法定月份数(同样,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月份数);
⑹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
⑺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
这部分金额等于您接受治疗的时间(具体时间会因伤情而异)乘以您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⑻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
⑼残疾辅助器具的购置费用;
⑽交通费用等等。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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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形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惩罚性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救济措施,旨在约束企业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知情权以及公平交易权等基本人权,同时也为广大民众创造更为健康、安全的商业运营环境以及优质的消费环境。
其具体应用领域如下:
(1)违法行为人在实施有损于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行为时,表现出明显的恶意,而且这种行为在道义上是不可原谅的。
这里的"恶意"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为之,或者是明显无视他人权益,甚至表现出严重的疏忽大意和重大过失。
因此,只有在行为人具备上述特征时,才应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警示和威慑那些不法之徒,促使他们在未来的商业活动中更加谨慎,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侵权事件。
(2)违法行为人通过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两种方式,实施了对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所谓的作为,是指行为人主动采取某种行动,最终导致损害后果的产生;
而不作为则是指行为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听之任之,消极对待。
对于那些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却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危害的行为,同样应该适用惩罚性赔偿。
(3)违法行为人的行为确实给受害者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损失。
这其中不仅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还包括预期利益的损失,以及非物质损害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
(4)损害结果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
换句话说,所发生的损害结果必须是由违法行为人的不当行为直接引发的,而不能归咎于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企业破产职工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公司因破产而不得不宣告解散之际,其员工所面临的赔偿金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在大多数情形下,首先应当开展破产清算程序。
随后,将全体破产财产作为支付员工赔偿金的资金来源,按照每位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服务的年限长短顺序确定具体补偿标准,具体而言,每满一年即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水平的金额;
若劳动者在本单位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已服务一年,以此类推;
对于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向其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水平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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