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农村宅基地分置协议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0-09-30 海南省直辖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您好,关于农村宅基地分置协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分给个农户建房使用。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农民有使用权。只要是村集体的成员,只要分户,作为的一户,就有资格从村集体获得宅基地,这是我国长期的政策。
    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就是:
    ①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
    ②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
    ③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所有,这就是前两权的具体含义也是长期以来的政策。
    而此次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新的地方在使用权的适度放活。这里我们将适度与放活分开理解。
    全文
    14 2020-09-30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6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宅基地分置协议
一键咨询
  • 146****5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6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琼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4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琼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琼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沙群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口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沙群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沙群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三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沙群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沙群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5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口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5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沙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琼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沙群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4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2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沙群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口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口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沙群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2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0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6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2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7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口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7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4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沙群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沙群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琼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琼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3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7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沙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沙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琼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琼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沙群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沙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3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0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琼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琼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沙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1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沙群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2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口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2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琼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口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沙群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7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0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5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沙群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2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80****376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849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102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房
依据《土地管理法》农业人口可以分配宅基地,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在宅基地上拆迁的安置房通常仍然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安置房属小产权房。
10w+浏览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农村宅基地可以置换吗?
在土地置换法律的规定中,土地置换应当遵循不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农用地和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用于置换的两块土地必须面积相当,并且位于同一设区市范围内。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老宅拆除后宅基地如何处置?
土地归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于征收的土地是拥有支配权的。村民可以在后续重新的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但是建房也需要在符合国家相关程序和规定的基础上去执行,不能有违章建筑的出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村干部在土地纠纷中偏向一方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发现村干部处理事务存在偏颇现象,您可以向所属地区的乡镇政府提出投诉,或者是向县级人民政府乃至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局进行举报。
我们恳请上级主管机构进行有效监督并解决此类问题。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村干部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应严守廉政准则,禁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禁滥用职权损害广大民众的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第一条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59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农村宅基地闲置几年归集体?
导致宅基地闲置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房屋倒塌、搬迁等等。如果房屋倒塌,需要尽快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重建,当然了,在翻修或者重建之前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如果闲置超过两年,很有可能将会被集体收回,用以发放给其他更有需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
以宅基地所在耕地在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度产值作为参考依据,计算区间在六到十倍之间。
2.安置补助费:
此项补偿与耕地的征收面积和被征收前单位平均人均耕地面积相关联,并须将耕地数量除以前提条件中的单位人数,进行精确计算。
每一位需要得到安置的农民,其相应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应是宅基地所在耕地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度产值的四到六倍。
然而,每公顷被征收的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度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助费:
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其补偿标准为单季产值的三分之一;
对于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其补偿上限为单季产值;
而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如能进行移植则由征地单位承担移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损失,若无法移植且必须砍伐时,则由征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至于已经长成的树木,则由土地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辅助物补偿:
对于宅基地上存在的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辅助性设施,其补偿方式可参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迁移费用或者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8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宅基地村委会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10w+浏览
村支书离职补助待遇有标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许多地区都实施了针对正常卸任的村党组织书记的生活补贴政策,这一政策依据他们在职位上的任职期限进行了划分,共设为三档。
具体来说,对于那些连续任职超过六年或者累计任职超过九年者,他们享有的生活补贴标准将不低于现今在职村书记基本报酬标准的10%;
而对于那些连续任职超过十二年或者累计任职超过十八年者,他们的生活补贴标准将提高至20%;
最后,对于那些连续任职超过十八年或者累计任职超过二十七年以上者,他们的生活补贴标准将进一步提升到30%。
然而,对于正常卸任的村主任而言,他们所能享受的生活补贴标准将是相同任职年限正常卸任村书记生活补贴标准的80%。
例如,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就规定,对于离职的村主要干部,如果其担任正职的累计时间达到九至十五周年,那么他们每个月可以获得180元的补贴;
如果累计时间达到十六至二十一周年,那么他们每个月可以获得220元的补贴;
如果累计时间达到二十二周年及以上,那么他们每个月可以获得260元的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一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2024农村宅基地新规有哪些变化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全面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了作为核心任务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进程。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将依据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则,进一步加速推进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同时,我们将明确并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至全国,总体上要求确地到户,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实施范围。
此外,我们还将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以期为相关领域提供更具体的操作指南。
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我们将积极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工作,以期探索出一条符合实际情况的路径。
最后,我们将制定并完善承包经营制度的相关文件,规范承包行为和管理方式,充分激发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热情。
二、根据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方案,我们将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其入市范围和途径。
这意味着,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将纳入入市制度范畴,并与国有土地享有同等权利和价格待遇。
农民可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为了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我们将针对历史原因导致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问题,对超出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征收税费。
对于人均耕地较少、二、三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原则上将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来实现一户一宅的政策目标。
对于已经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选择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