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网购了假货怎么维权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0-10-05 陕西安康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对于网购了假货怎么维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遇消费欺诈可获“三倍赔偿”
    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将有法可依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否则,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进行相应处罚。
    三、消费者有七天的“后悔权”
    新《消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七天的冷静期进行的退货。
    四、消费者维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
    消费者在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时,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这点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五、网络交易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新《消法》提出了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制度。即,网购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网交平台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六、虚假广告代言人及发布者需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食品药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七、商家不诚信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
    针对经营者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虚假宣传等行为,新消法第56条规定,除依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有关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八、对霸王条款“坚决说不”
    新《消法》明确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和减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全文
    10 2020-10-0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7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网购了假货怎么维权
一键咨询
  • 135****8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6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2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咸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1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1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7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2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3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2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6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3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8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5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7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5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3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8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1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34****195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913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969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网购假货该怎样维权
保留有效证据,如果发现所购买的是假货,第一步就是收集证据,用相机拍下商品各个角度的照片,还有与商家沟通的聊天记录,以备投诉时使用。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监护人侵吞未成年财产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情况,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若系由监护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则可依法撤销其监护权,并重新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不得擅自挪用或处置未成年人的财产。
如未征得未成年人的同意,擅自使用其财产且该行为并非出于为监护人自身利益考虑,此种行为无疑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监护人应遵循“最大程度保护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网上购物买到假货维权方式有哪些?
如果发现所购买的是假货,第一步就是收集证据,用相机拍下商品各个角度的照片,还有与商家沟通的聊天记录,以备投诉时使用。收集完证据之后就可以与商家进行沟通,在沟通时,注意别掉进商家的聊天陷阱里,要清楚说明给自己所发的货是假货,以及询问商家为什么是假货,为什么与之前的描述不符。
10w+浏览
询价方式采购的项目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下述情形下,项目采购可采取询价的方式:
在经过了公开招标后,由于缺乏合适的中标候选人;
或者在经历过招标流程后,未有任何一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
又或是在进行了多次招标尝试之后仍未能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
亦或者是项目具有特定性质,无法准确地规定其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
再者就是在项目开始之前,无法预先估算其总体成本;
此外,如果因为特定需求,导致采用招标方法所需要的时间无法满足用户对项目的紧急需要,此时也可以考虑采取询价的方式来进行采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商务条件、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04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遗嘱造假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遗嘱人如果未能遵守遗嘱中的规定和要求,将面临失去继承权利以及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风险。
这是因为遗嘱,是指在生命结束之前,遗嘱人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之内,依照法律中所制定的具体操作策略,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类型的事务进行个人化处置,并在遗嘱人离世后立即生效的法律行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如果继承人通过伪造遗嘱的方式,严重违反了遗嘱的精神实质,那么他将可能失去继承权,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继承人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都将失去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网购假货怎么办,网上购物买到假货如何处理
一旦签收到与自己在网上详情描述不一致的,首先保留好证据,拍照、保留好电子单、快递单等有利于自己维权资料.发图片给店家客服,询问不一致原因,可以让他们出示相关销售证件,确认产品真伪,给出说法和解决办法。店家回复说法、做法,未能得到有效处理的,可以向对应电商平台投诉。
10w+浏览
法律规定需要向消费者提供厂家进货渠道码
[律师回复] 解析:
我们有权利进行投诉。
关于专用号码的启用,这无疑是为了进一步拓宽消费者反馈问题的途径。
其特别之处在于:
1、保持法律至上原则,确保每项判罚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定性准确无误,处罚衡量合理公正,程序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
2、尊重并保护消费者以及商家的合法权益,在遵守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从而推动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3、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有针对性的案件来源信息及实时监控预警,逐步实现精确监管、协同监管与动态监管的有机结合;
通过构建企业在线调解、消费投诉公开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在互联网平台上建立起以行政执法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
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如何避免网购假货
1、看宝贝LOGO识保障。2、看评价比看信用级别要靠谱。3、注意宝贝的细节实拍。4、勤搜索,多比较,货比三家更可靠。5、在专业的导购网站挑选6、保留聊天记录。7、退货宜快不宜迟。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2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网购假货找谁投诉
向网站投诉或者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看是在哪个平台。如果是在淘宝,向网站的投诉中心投诉,注意保留证据:汇款收据、照片、交易过程的对话等;如果是其他地方的购物,如果数额比较大,向卖家所在地工商局(假如购物网站上有红盾标志的话)、消委会、公安机关投诉。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运输假毒品如何定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即便运输之物乃赝品毒品,但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却持有运输真品毒品的故意,同时客观现实中亦实际履行了运输毒品的具体行动。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无论运输毒品的数量多寡,均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
对于那些因不知情而误将假毒品当作真品进行运输者,应当按照运输毒品罪(未遂)的标准来判定其罪责并施加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快递退款成功了又收到货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申请退款后又收到了商品,且消费者确认并无继续使用之需,应尽快与商家进行沟通并商议退货事宜。
未经授权地占用与保留此类所得,将构成不当得利的违法行为。
对于受益方而言,如明知或理应知晓所获利益缺乏法律依据,则受损方有权要求其归还所获利益,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倘若涉及金额较大,商家甚至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损害他人利益而获取的收益。
当这一法律事实发生之后,便在受益人和利益所有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者返还不应得的利益,而不当得利者也负有返还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