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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对特殊工种的定义是什么,煤矿十大特殊工种包括哪些,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劳动法有没有特殊的照顾

帮助1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6-10-18 安徽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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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 赖贺明律师
    赖贺明律师
    评分 4.9 服务1.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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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所以煤矿十大特殊工种没有具体定义和标准
    全文
    10 2016-10-18
  • 杨扬海律师
    杨扬海律师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煤矿十大特殊工种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全文
    8 2016-10-18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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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煤矿井下电工作业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3、煤矿监控监察作业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
    9、煤矿防突作业10煤矿探放水作业。煤矿十大特殊工种已经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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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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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有哪些
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作业。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11、矿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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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是什么
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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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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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有什么?
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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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特殊工种包括: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作业。8、制冷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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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挪用公款罪有特殊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这是一种特殊的主体类型,具体来说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概念,其内涵与外延与前文所阐述的贪污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基本保持一致。
也就是说,这种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的特征仍然存在。
具体而言,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接受国有单位委派前往非国有单位中执行公务的人员;
以及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
2、挪用公款罪,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公款擅自挪作他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或者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亦或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挪用的款项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特定用途的款物,并被个人私自占用,那么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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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特殊工种退休目录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化工特殊工种退休目录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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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企业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所涉及的受贿金额如若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将会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可能被没收所有财产;
倘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将被判处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对于那些受贿金额介于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人员,将受到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可能会被没收部分财产;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那么他们将面临无期徒刑以及财产被没收的严厉惩罚。
同样,若是个人受贿金额在5千元以上但不足5万元时,他们通常将面临1年以上但不超过7年的有期徒刑;
而情节严重的话,刑期将由7年延长至10年;
如果个人在受贿后能够坦诚悔过并积极退赃,他们可能会得到减轻处罚或撤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他们的职务也会由所在的公司或上级领导部门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
当个人受贿金额未满5千元且情节较为严重时,可能会面临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如果情节相对较轻,那么他们的惊动部大会酌情进行行政处分的决定。
情节严重具体体现在刑法上,主要包括犯罪者手段狡诈恶毒、行为人既贪污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带来严重损失、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绝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
情节较轻则主要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代事实经过,并退回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此外,对于多次受贿却未经处理的情况,应按照累计受贿金额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受贿罪构成要件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受贿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分为以下四点:
(1)在客体方面,此类犯罪所侵害的基本客体通常是国家的管理活动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另外,其犯罪对象则往往指向了财务这一类财物;
(2)在客观方面来看,受贿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借助于自身的职务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财务资源,并在事后为他人谋求到实质性的经济利益;
(3)从主体角度分析,受贿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这是该罪名成立的必要前提;
(4)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受贿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如果是由于过失而导致的行为,那么就不能被认定为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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