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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帮助5人 4.7w浏览 匿名 2021-03-13 福建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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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人故意或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先合同义务,是随着缔约人双方为成立合同互相接触磋商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先合同义务自要约生效开始产生,随着债的关系发展,缔约双方的联系则日益密切,使他们产生了合同极有可能订立成功的信念,于是为履行合同做各种不同的准备工作,若因任何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往往会给双方造成损害,为此,法律规定了先合同义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的救济手段。
    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1、责任形成条件不同。从责任形成条件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它以合同关系的存大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适用于合同订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的情况下。所以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合同关系是否有效成立。如果存在的是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应适用违约责任,而不必去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可以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2、责任性质不同。从所违反债务的性质和类型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债务,是一种约定义务,其核心为给付义务;而缔约过失责任则是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其核心是随义务。由于这两种债务在性质上存在着较明显的差异,因此也成为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之间的一个显著区别。
    3、责任承担形式不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承担形式,比如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也可以约定定金条款,等等。但由于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所以不能由当事人来进行约定,只能由法律来直接进行规定,而且只能是损害赔偿责任。
    4、归责原则不同。违约责任主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例外或补充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而缔约过失责任则只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在缔约人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会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如果缔约当事人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没有过错,是不能让他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
    5、赔偿范围不同。违约损害赔偿主要指履行利益的赔偿,要受到可预见规则的限制;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主要指信赖利益的赔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不受可预见规则的限制。
    全文
    8 202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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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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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的概念有哪些?
通俗来讲,就是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该为因为这个合同不成立后造成损害的相对人给予一定的赔偿。一、缔约过失的概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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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开发商未拿到合同违约金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开发商逾期未支付赔偿金的问题,我们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
若双方在协议中已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金额等事宜,那么购房者便可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磋商,寻求妥善处理方式;
如若协商无果,购房者则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合同约定判定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倘若在协议中并未对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或存在约定模糊不清的情况,购房者也可依法请求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裁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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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干付违约金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约定并确认的一种赔偿措施,其既能补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又具备对违约方进行惩戒的作用。
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其大小并不受数量限制,通常依据双方预计的由于一方违约可能引发的损失程度来衡量。
当一方违反约定后,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时若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
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于”高出实际损失,违约方也可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降低违约金的金额。
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基准在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其中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履行利益损失两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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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的概念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缔约过失的概念有哪些,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主要有: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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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公司裁员失业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每月支出数以百计的金额。
失业救济金是在个人失去工作能力期间所应享有的生活支持补贴,其发放条件依赖于往昔所在公司是否为申请人购买过失业保险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其金额相当于数百元人民币每个月,需要当事人亲自前往当地社会保障机构进行相应申请手续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失业时间超过六十日,则将无法再行申请。
此外,如果雇主因经营状况不佳而进行大规模裁员,他们必须向被解雇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倘若雇主已经为被解雇员工购买了至少一年期限的失业保险,那么这些员工便有权申领失业救济金,只需按照相关程序前往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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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定金10万,实际给了两万是否构成违约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合同中,双方可达成协议,其中规定了一旦有任何一方违反该协议条款,应当按照具体违约行为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同时,亦可通过协商,确定一种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2.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违约金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增加;
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同样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进行适当的削减。
3.对于延迟履行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然而,当违约方已经支付了违约金之后,仍需继续履行其应尽的债务责任。
4.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措施。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过部分将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大于或小于约定金额,则视为对原定金金额的变更。
5.在债务履行完毕后,定金应当被用来抵扣价款或者予以退还。
若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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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概念有哪些内容?
缔约过失概念的内容有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因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而违背其依据,从而异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那么这种行为是需要承担起所有的民事责任和民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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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购房合同交2万定金不要了,如何解除合约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购房退还定金的程序与步骤如下:
在我们所签订的《认购书》或者《购房合同》中,其实已经详细地设定了关于退还定金的各种条件和要求。
只要我们所遇到的情况符合这些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那么我们就有权根据这份《认购书》或者《购房合同》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定金的请求。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许多购房者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面临限购政策,从而导致他们失去了购买房产的资格。
针对这样的特殊情况,我们需要在合同中特别注明,这是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所引发的,属于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
在大多数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都会将一些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的因素明确列出。
因此,当由于此类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我们可以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来解除合同,并且双方均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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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概念有哪些内容?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缔约过失概念有哪些内容,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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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失业金是原单位发的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失业救济金乃是由我国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发放,在此过程中,企业仅仅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其所属员工正常地缴纳相应的失业保险金。
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业者而言,在其失业之前,若其所在用人单位与其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达到了一年但未达到五年的标准,那么他们所能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将被设定为十二个月;
如果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了五年但未达到十年的标准,那么他们所能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将被设定为十八个月;
而当累计缴费年限超过了十年时,他们所能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则将被设定为二十四个月。
在这些失业者重新获得工作机会之后,若再度遭遇失业困境,那么他们的缴费时间将会被重新计算,同时,他们所能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会与前次失业期间本应领取但却未能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进行合并计算,且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如何约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系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商定合同有效期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充分尊重彼此意愿的基础上,可达成关于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共识。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既可设定短期为期半年或两年的协议内容,亦可制定长期为期五年乃至十年的条款,具体的协议期限长短需依据用人单位实际运营状况、工作岗位特性以及劳动者个人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自主决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商定无需明确规定合同有效期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充分尊重彼此意愿的基础上,可达成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共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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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就是当事人在合同的缔约过程中,如果造成了对方损失的,是需要承担有关赔偿的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造成的责任后果来进行认定,无法协商的还可以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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