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分两类如下:
一类经济适用房的定义为:国家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房为一类。出手要求如下:
1、 不满五年不能出售
2、 满五年要想出售就要给国家补交综合地价款,公式是成交价×10%
3、 契税、营业税、个税的缴纳方式与商品房完全相同
二类经济适用房的定义为:某单位与个人或开发商集资建房(有的房本第一页上写的是安居与康居房也是此类经济适用房)
1、 此类经济适用房要想上市交易就要给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公式:成交价×3%
三、契税、营业税、个税的缴纳方式如下:
1、 契税:公式90㎡↓ 成交价×1%,90-140㎡ 成交价×1.5%,140㎡↑ 成交价×3%
2、 营业税:140㎡↓不满五年成交价×5.5%,满了不用交营业税
140㎡↑满五年交差额(成交价-原始购房价)×5.5%
140㎡↑不满五年交全额成交价×5.5%
3、 个税:成交价×1%
注:有营业税就有个税,而且满不满五年是以房本下发日期为准,其他证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