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从怀孕到出生该做的检查一样没少做。中间做个唐筛说是高危,本打算这个孩子不要了,但是妇幼保健院建议做无创dna说是准确率99%以上结果去做了个无创dna说是低风险没事。孩子出生没几天我就上哈尔滨做出了患有21三体综合症,保险给了40万,我想问的是后续的治疗,康复费用可不可以让他们出。他们的关系很乱妇幼采集的样本给的接活的公司,再由接活公司给检查公司做出的结果是低风险。妇幼和接活公司是合作关系,接活和检查公司是合作关系检查和妇幼没有合作关系我签的合同是检查公司的合同和保险,签字是我的爱人和妇幼的医生签的字这个签字是否有效,该不该授权妇幼签字。我该告谁?

1.9k浏览 匿名 2017-06-20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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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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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条件和步骤
      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必要条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全文
    1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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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患有唐氏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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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低血排量综合症死亡算医疗过错吗?
患者低血排量综合症死亡是不算医疗过错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医疗过错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其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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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办了黄卡的精神病患者能否被吊销驾驶证
[律师回复] 解析:
是的,确实可以这样理解。
首先第一种情况,假设在成功取得驾驶证之后,不幸罹患了精神疾病,那么一旦驾驶者的精神疾病被相关机构如实记载且录入到了相应的系统之中,为了安全起见,车管所将不得不注销该名驾驶者的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关于精神疾病的问题,在驾驶员考试的身体检查过程中,通常并未包含对精神疾病的全面检查环节。
如果被发现已经患有精神疾病,而且其档案中对此有所记录,那么此类人士将无法申请领取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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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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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抑郁症无法抚养孩子吗?
患抑郁症是否无法抚养孩子要看具体的严重程度了,轻微的话不会过多的影响。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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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癌症被辞退赔付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现阶段并无明确关于如何对因癌症而被裁员的员工实施赔偿的法律规定。
然而,若在雇主知晓并确认其受雇者正处于接受治疗之医疗期限内时展开此类裁员行为,则应承担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此种情形下的经济补偿金额应按照劳动者在所在企业的实际服务年限,以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来确定。
凡是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服务期的,将等同于一年进行核算;
而对于未满六个月的服务期,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补偿标准的两倍即为最终的经济补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抑郁症无法正常实习能办理延期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患有抑郁症的患者而言,依据其具体状况,确实有可能获得适当的休假安排。
通常来说,这个假期的时长为两周左右。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应由医生依据具体病情,建立全面而详实的病历档案,并出具相应的疾病诊断及休假证明。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各有差异,具体情况还需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了解。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要求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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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患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
抑郁症,没有特别严重的话,是不影响抚养孩子的,当然,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可能会考虑到女方利益的这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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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患有精神病,可以起诉离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层面而言,当其中一位配偶患有精神疾病时,原告如欲寻求离婚的途径是可行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的离婚程序稍微特殊,仅能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才能实现。
进一步来讲,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且得到司法部门认可的情况下,法院才有可能判令离婚:
首先,原告必须确实患有久治未愈的精神疾病;
其次,原告若坚持离婚的话,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其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已严重破裂,无法再继续维系;
最后,经过法院的调解后,若仍未能达成共识,则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离婚判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会妥善处理患者的监护权、生活保障以及医疗救治等事宜。
至于涉及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由于诉讼代理人无法代表当事人表达真实意愿,因此无法通过调解方式达成离婚协议。
然而,法院可以通过调解来促进双方和解,但若调解失败,则必须通过判决方式来决定是否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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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患者要交孩子的抚养费吗
精神分裂症患者也是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毕竟孩子和当事人是父母子女的关系,所以,就算是精神病人,在离婚以后也有义务给孩子支付抚养费。不过,如果当事人实在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的话,也可以考虑用其他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但精神分裂症不是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定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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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德阳医患纠纷赔偿费算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对于各类赔偿款项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点:
首先,医疗费用赔偿的金额等于在医疗事故中所产生的所有未经原发病治疗费用的预期医疗费用总额;
其次,误工费用赔偿的金额就是根据误工时间与相应的收入标准相乘得出,也就是患者由于误工而导致的实际固定收入的损失;
再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等于住院的天数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点所规定的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出差时的伙食补贴标准;
另外,陪护费用赔偿的金额则是通过陪护天数乘以陪护人数再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点上一年度全体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还有,伤残生活补助费用赔偿的金额等于伤残等级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点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再乘以赔偿期限;
同样,残疾用具费用赔偿的金额等于普及型器具所需的总费用;
最后,丧葬费用赔偿的金额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六个月的时间;
此外,被抚养人生活费用赔偿的金额等于被抚养人的人数乘以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乘以抚养的年限;
至于交通费用赔偿的金额,则等于实际必须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量的总和;
住宿费用赔偿的金额等于住宿的天数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点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出差时的住宿补贴标准;
最后,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金额等于医疗事故发生地点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乘以年限,其中死亡的情况下最长不超过六年,残疾的情况下最长不超过三年;
最后,死亡赔偿金的金额等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的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以二十年的时间。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
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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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空调综合症算不算工伤
劳动人员的空调综合症不属于工伤范围内。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非本人造成的伤害。我国的劳动部门应对这类人员的伤害进行鉴定,按照工伤规定,对这类人员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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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位级别依照如下准则进行设定:
首先,就中央政府机构来说,包括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在内的各级政府均设有一级巡视员及其以下级别的职位。
然后,针对副省级城市的机关部门,同样设置了一级巡视员及以下级别的职位,而这些城市的区级领导班子则可设置一级和二级巡视员的职位。
接下来,对于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级领导班子,他们可以设置一级巡视员的职位,而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级机关则可以设置二级巡视员及其以下级别的职位。
最后,对于县(市、区、旗)级领导班子,他们可以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以及三级调研员的职位,同时,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也可以设置二级调研员及其以下级别的职位。
法律依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
(一)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二)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
(三)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四)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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