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人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明确限定,工人累计工作已到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到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你要求休年假是合法要求,你单位应予以支持。如果用人单位因经营状况要求,不出劳动者休年假的话,能够与劳动者商量,这样你能够选择不休年假,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3倍薪水的赔偿。如果你不愿跟单位闹僵的话,建议你把《工人带薪年休假条例》拿给你的主管看一下,具体要怎样进行就需要你跟主管好好商量了。不过最好的维权方法还是到你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到你当地的人社局(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调解一下,这样解决会更直接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