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现行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2)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和核定个人帐户的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和计入个人帐户的工资基数。
(3)私营企业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照税务部门上一年度规定的私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或上一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4)新建单位职工、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从就业和再就业后领取工资之月起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当年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年按上年本人实际发生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5)凡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的停薪留职、外借、外聘等人员,均由企业负责为其办理缴费手续,并按时足额为其缴费。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6)对转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企下岗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给下岗职工缴纳单位和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
(7)企业领导的一次性兑现奖是工资总额的构成部分,按12个月平均数计入个人缴费基数。
(8)实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人员,按其上一年度兑现的年薪收入的12个月平均数作为个人缴费基数。
(9)职工自退休次月起,本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数是多少的问题请参考我的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