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具体的赔偿金额按13个月的个人平均工资计算,但是上限为166,140元人民币,下限为33,228元人民币;
此外,还包括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者的计算标准是在解除或结束劳动关系之时,以20个月的天津市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也就是85,200元人民币)为准。
如果分开计算的话,那么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应为8个月共计34,080元人民币,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则应当为12个月共计51,120元人民币。
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将有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综上所述,最低总的赔偿金额可以达到118,428元人民币,而最高的赔偿金额则可高达251,34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