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描述,这属于民事纠纷。建议您可以先于对方协商,要求其进款结算派费,最好能够出具一份凭证。如果协商不成或者无法协商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索要钱财。但是如果采取诉讼手段,则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譬如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对方没有及时结算派费的证据。此外,还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将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希望此次解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通过合法手段索回钱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