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统一发证吗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注意事项:首先申请者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申请。其次申请者要在申请书上亲自或由代理人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注意事项:土地登记员要核对原件)
3、土地权源文件:《施工执照》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对提供的复印件土地登记员要核对其原件。)地籍调查
1、内容: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初始登记时,对认为
2、调查单元:宗地。凡被权属界址所封闭的地块称为一宗地。符合要求的宗地要予
3、地籍编号:以行政区(县)为单位按乡(镇)、村、坊、宗四级以公告。公告的内容编号。地籍号统一自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号开始顺序编号。包括:土地使用者名每坊一般以不超过100宗为宜。称,土地性质、面积、权属审核
1、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进行审查,凡是委托他人申请的,土坐落以及与土地权益地登记人员应当审查其《土地登记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有关者提出异议的期或者户籍证明。限、方式和受理机关)
2、对土地权源文件进行审核即对《施工执照》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3、对宗地自然状况进行审核即对宅基地的实际面积、建筑建设规模与批准的面积和规模的一致性进行审查。注册登记,
1、依据《土地登记审批表》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填编《土地归户册》
2、土地登记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登记,但土地登记卡中地号、图号、宗地面积发生变更的,须更换土地登记卡。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核发证书的程序是:通知-验证-发证。
1、通知:土地管理部门在发证前向领证人发送领证通知。内容包括领证人的名称、领证时间、地点、形式以及携带的证明文件和《土地登记收件单》等。委托人领取的,应办理代领手续,
2、验证:对领证人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验证,无误的向领证人核发证书。
3、发证:土地登记人员收回领证人《土地登记收件单》,由领证人在《土地证书签收簿》上签字,领取土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