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进行变更,其流程如下:
1、业主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交材料;
2、窗口受理,审查其要件,对符合形式要求的进行登记,并出具受件回执;
3、市土地登记站内外业审查,对报件内容符合要求的,经办人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由站长签字;经市土地登记站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内容,退回业主补充完整后提出申请;
4、地籍科审核;
5、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6、局长审核签字
7、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审核、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
8、市土地登记站办理土地证书;
9、申请人缴费;
10、申请人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