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农村宅基地问题,非本集体人员,购买村集体宅基地,己办理过户。合法吗?本次能否确权?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10-11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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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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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于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政府可以无条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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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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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买卖属违法。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转让土地。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
    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非法转让。
    即使农民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同村)转让,并征得村集体组织同意。
    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是不能购买农村房屋的。即使私下买卖了,也是不能过户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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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0-12-09 02: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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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由此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所以我国公民不能单独继承被继承人原来使用的农村宅基地,但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规定,向被继承房屋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这是继承房屋的结果,而不是说能单独继承宅基地。另外,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全文
    11 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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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闲置几年归集体?
导致宅基地闲置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房屋倒塌、搬迁等等。如果房屋倒塌,需要尽快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重建,当然了,在翻修或者重建之前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如果闲置超过两年,很有可能将会被集体收回,用以发放给其他更有需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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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宅基地房产官司律师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标准,尚未被法律明确规范,但通常在数千元人民币左右的范围内实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及参考收费标准:
(一)未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基准收费标准约在每件5,000元-30,000元之间,具体金额可以酌情增加;
(二)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则根据争议标的额的不同,按照相应的比例逐级累加收费:
1.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的案件,收费比例为8%-10%,若实际收费低于5,000元,则以5,000元为准;
2.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括50万元)的案件,收费比例为7%-9%;
3.对于争议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的案件,收费比例为6%-8%;
4.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括500万元)的案件,收费比例为5%-7%;
5.对于争议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的案件,收费比例为4%-6%;
6.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包括2,000万元)的案件,收费比例为3%-5%;
7.对于争议标的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包括5,000万元)的案件,收费比例为2%-4%;
8.对于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的案件,收费比例为1%-3%。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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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农村自建房可以用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农村地区进行自建房屋施工过程中,通常是允许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融资的。
以下是关于申请公积金贷款所必须具备的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其个人都已经正式建立并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至少满一周年的时间,并且其本人必须按照月度定额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长达半年以上;
其次,在经济收入方面,申请者应该具备持续稳定的创收来源,同时具备良好的企业或个人信用记录,并且能够确保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以应对贷款产生的各类本息费用;
再次,申请者必须拥有经由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确凿的购买(建设、翻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及相关证明性文件;
最后,当涉及到购买住房时,申请者需保证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了相应比例的首期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宅用于营业有营业执照怎么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被征用土地所获得的赔偿数额问题,无论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均不产生影响。
对于为实现公共利益所需而征收国有土地之上单位及个人房产这一情况,应对被征收房产的所有者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待遇。
在征收时,对被征收房产价值的补偿标准,不应低于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被征收房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产的价值,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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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宅基地转让条件是什么?
村集体宅基地转让条件是:受让人属于同一农村集体、受让人未获得其它的宅基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于宅基地的申请和认定,是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的,
不符合条件的是无法获得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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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之后,过渡性养老金可以通过以下公式来计算得出:
过渡性养老金二退休时期全省范围内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月薪乘以本人的视同缴纳指数再乘以相应的视同缴费年限以及过渡系数相加而得。
而对于上海市而言,其基本养老金则由三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可以表述为:
(即参保者在上年末办理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反映出的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除以2,再乘以百分之一乘以缴费年限所得);
至于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根据退休当时个人账户余额除以依据退休年龄所对应的发放期限而得。
当参保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累积缴满至少十五年后,便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倘若未满十五年,还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直到满十五年为止,亦或是将其转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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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免征土地使用税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在缴纳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确实存在困难的纳税人来说,倘若满足以下所述的资质条件,即可向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地方税务机关认真审查并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待遇。
具体包括:
首先是企业在关闭、停产后停止使用的自有房产和尚需使用的土地;
其次是由于企业生产运营状态急剧恶化,且面临严重亏损的困境,导致无法正常维持生产经营活动,此时该企业未使用的自有房产及尚需使用的土地亦可适用此条款;
再次是因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纳税人遭受极其重大损失的自有房产以及尚未使用的土地都可以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第四则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产业政策调整等诸多问题引起的企业在半年以上的时间内无须启用的无用途自有房产和闲置土地;
最后是由各种特殊原因引发的企业在缴纳税务方面的确存在普遍性困难。
法律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调解书分农村房子能过户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经过法院审批和签署后的调解协议,不仅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可被视为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因此,当事人可以凭借此调解协议直接前往房地产登记部门进行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
但如果遇到任何障碍或困难,他们亦有权向做出该调解协议的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获得协助通知书,以便顺利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针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申请,需提交给登记机关以下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以及能明确证明房产权属已经发生变动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必要材料。
其中,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可以是由人民法院或者经合法仲裁程序所产生并生效的相关法律文书,例如法院所签发的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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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后宅基地归谁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归征地单位,但宅基地所有权从始至终都属于集体。所以,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后宅基地归谁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属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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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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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房交了2万定金签认购书能退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购房者而言,若签署了定金协议,某些特定情况下可对其本身进行撤销处理。
然而,这需视具体情形而定,即当所选购的商品房并不满足销售资格之际。
首先,值得关注的是,无论是由于买受人的个人意愿或是双方协商决定退还定金时,开发商均须毫无疑问地将定金返还予买受人;
其次,依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当买卖双方无法简单将责任归咎于某一方且因此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时,房产出卖方可将定金返还。
具体而言,定金与预付款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定金作为一种法律概念,而预付款仅为一种习惯性说法,并不能被视为法律概念。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附属合同,倘若已有定金预定却未能支付,这并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行为;反之,若双方已经达成关于预付款的约定,任何一方因故未能按约交付,无疑会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
其次,两者在其主要功能上亦有所差异。
预付款仅仅具备预筹资金的功能,无法为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定金却能通过定金罚款规则来保证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得到保障。
最后,两者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亦大相径庭。
在定金已交付之后,倘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拒绝签订合同或是在合同生效后未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那么他就丧失了向对方索回定金的资格;反之,收款一方拒绝签订合同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则他必须向对方退还定金,并且应双倍返还。
值得注意的是,定金的法律规定颇为严谨,具体如下:
首先,定金金额及支付方式可由合同双方自由商定,若已经明确约定,便需依照该约定执行。
至于未曾明确约定的地方,定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其次,若双方已经在定金支付方式中选择了以债券担保的形式,那么当债务人按期偿还债款后,定金必须全额收回或折抵成相应的款项;
最后,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原定合同履行约定,他将失去要求返还定金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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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能给员工交五险一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作为个体工商户,您完全有权利选择缴纳社会保障五项保险和住房基金(简称“五险一金”)。
如果您的企业类型属于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那么您可以直接与社会保险费用征收部门联系,申请自主缴纳社会保险费,唯一的局限在于只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另一方面,若您的企业有雇员,那便必须于员工开始工作后的第三十天内,为他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社会保险登记申请。
缴纳五险一金的方式共有以下三种可供您选择:
1.首先,您可以寻找正规合法的社保代理公司协助您进行缴纳。
这种办法可以帮助您如同正式员工那样,确保能够按时缴纳全方位的“五险一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您的社保关系隶属于该社保代理公司,但是所需支付的全部资金仍需由您个人承担,还需要额外向代理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也就是说,经济状况允许的话,花少量资金换取长期稳定的保障权衡起来还是相当值得的;
2.其次,如果您并无工作单位且不愿意选择依赖代为缴纳,那么您同样有权自行处理此事。
但是请注意,在通常情况下,您无法获取“五险”中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的保障,因为中国政府尚未把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人群纳入以上三类保险的覆盖范围。
并且,并非所有城市均开放了公积金缴纳事宜;
3.最后,如果您本身即是一名企业家,那么您完全可以为自己的企业建立一个社保账号,即使无人加入您的团体,您的企业仍然可以为您缴纳费用。
总而言之,对于在大都市生活的人们来讲,社会保障五项保险和住房基金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许多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
例如,在购买房产时,您可以尝试查找相关信息了解如今全国范围内有多少个城市强制要求购买人必须已经累计缴纳社保满一定期限方可购买房产。
另外,在为车辆进行注册、领取创业扶持经费乃至进行市民服务等事项时也常常须涉及到社保的相关要求。
因此,若您有明确计划打算落户、生育、购房或者考虑子女教育问题,那么缴纳社会保障五项保险和住房基金无疑是必要的,最好不要出现停缴或中断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个体户个税起征点2024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享有向司法部门提出法律申诉的基本权益。
然而,当涉及到诉讼的主题涉及到婚外感情纠葛时,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以保障其合法诉求能够得到受理和审理。
在此方面,作为诉讼当事人之一的第三人,若欲对原配进行起诉,则需详细了解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制定的诉讼规则。
具体而言,该类诉讼的发起方(即“小三”)需要符合如下的法律要求:
首先,提起诉讼的申请者应当为与其有关联且可能受到诉讼影响的自然人或法人亦或是其他合法社会团体;
其次,要求申请人拥有确切的被告对象信息;
再次,申请者需要提出清晰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陈述支持此请求的相关事实及理由;
最后,申请者的诉求应当属于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同时还应当满足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标准。
唯有在充分满足上述所有要素之后,“小三”方可正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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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屋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并没有固定的数值,宅基地是农村住宅用地,拆迁农村自建房的补偿方案,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公告,所以在当地政府部门还没有出通知之前不能确定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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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需要带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签署房地产业买卖合同时,您将被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定金合同》;
2、详细的定金收据;
3、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包括身份证以及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书(如为单身人士则需提供单身证明);
4、印有您私人印章的证明文件;
5、完整的户口簿原件或者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6、薪资证明原件。
总的来说,购房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关于甲方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说明及其所购商品房的实际状况,涵盖具体地址、有效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信息;
2、明确的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别约定等细节;
3、详尽的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支付时间、支付金额、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4、清晰的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等重要条款;
5、严格的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关键环节;
6、明确的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严谨的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的具体规定;
9、双方共同认可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的具体规定;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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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没过三方协议要赔钱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第一,如果在三方协议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事项,那么它是具有实际法律效力的;
第二,需要再次强调,三方协议的有效性仅限于在企业、学校及个人(即三方)签署该协议之时起到劳动合同正式签订前为止。
换句话说,一旦企业、学校以及个人之间正式建立起了书面劳动合同,这也就意味着三方协议将自动失去其原有的法律效力,包括其中涉及到的关于违约金的相关条款。
据此,建议您在考虑是否离职时,考虑以下几点:
如果您现在仍处于实习阶段且还未脱离学生身份并且尚未与企业正式签署劳动合同,那么这份三方协议依旧对您具有约束力。
因此,在您决定提前终止实习工作并且打算离开之际,请务必严格按照三方协议中的约定,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
然而,若是您已成功取得录用资格,并与相关企业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从这个时候开始,三方协议便会自动失去他的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不再生效的协议是无法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的,因此,只要您已经与企业签署合同并完成了备案,即便在下一时刻您突然决定要离职,企业也是无权要求您支付任何形式的违约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购房只有预售合同,什么时候能拿到正式合同
[律师回复] 解析:
这在法律层面上是允许的。
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基础,每一个家庭只需要选出一位代表以代表整个家庭参与到选举活动中来。
以此可见,不论家庭中的哪位成员,只要他们被选出来作为代表,便拥有参会和行使选举权利的资格,无需一定是产权登记人亲自出席。
对于业主的权益受到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任何其他管理者,以及其他业主的伤害时,他们有权要求这些组织或个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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