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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类型是什么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3-01-10 广西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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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土地使用权类型是指的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使用范围,进行的依法分类。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是对国有建设土地进行分类,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有偿的是出让,无偿的为划拨。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2、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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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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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类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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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处理情况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特别是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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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算三类罪犯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一类为贪污贿赂犯罪,其涉及到的罪名囊括了如下内容: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以及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第二类则是渎职犯罪,其中包含了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私密罪,枉法追诉、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共计34项罪名。
最后一类则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涵盖了以下罪名:
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以及破坏选举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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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
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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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集资诈骗罪八种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依法集资之后,未投入到指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或以生产经营活动为主导的集资融资规模与其实际需求呈现显著矛盾,进而导致集资款项无法按期偿还的情况;
2.并无明确的用途规划和监管机制,集资款项被随意支配滥用,导致无法归还相应额度的资金;
3.在集资过程中,财物发放者故意隐瞒事实,离开所处地点,携带着集资所得逃跑躲避应有的责任义务;
4.将集资所得用于违反法律法规甚至刑事犯罪活动的行为;
5.在协议达成之后在集资环节抽逃出资,将资产进行转移或隐匿,借此逃避对于集资资金的归还责任;
6.对相关财务账户和交易纪录进行刻意隐藏或注销,通过制造破产倒闭等虚假现象,以此来规避对集资资金的偿还义务;
7.在面对调查询问时,拒绝透露资金流向及使用情况,试图逃避对集资资金的偿还责任;
8.除上述列举之外,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项成本核定土增清算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宏观经济调控在引导市场发展方面发挥着更为显著的作用,其重要性超过了财政收入职能。
2.增值税的计算过程十分繁琐,涉及到众多环节和丰富多样的内容以及大量的法规规定。
3.增值税税率相对较高(最低档为30%),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率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4.关于增值税政策的阐述并不清晰明确,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地方特色,表现出各地之间的差异性,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明确。
5.增值税涉及的行业特性较为鲜明,需要具备相关行业知识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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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几种?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而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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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房地产价格的标准如下,草庐楼房为每平方米1,900元人民币;
砖瓦结构住屋则为每平方米2,400元人民币;
至于采用预制或现场施工方式构建的混凝土建筑物,其价格为每平方米2,800元人民币;
最后,如果是楼层超过两层的楼房,那么其售价便为每平方米3,300元人民币。
在此基础上,对于地上或地下附属物的使用,我们将遵循等价补偿的原则。
同时,对于异地安置的家庭,我们会提供每户2万元人民币的补助费用,其中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以及租房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补偿:
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第二,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第三,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经济支持。
最后,被征收人有权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是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若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有义务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共同计算并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涉及到旧城区改造时,被征收人如选择在改造区域内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必须提供改造区域或附近区域的房屋作为替代选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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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与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是什么?
土地与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具体的分成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基本上都是免费的,但是,划拨土地在使用过程当中有诸多的限制,比较常见的还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都是我们向国家交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能依法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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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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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什么类别
[律师回复] 解析:
侵占财产类犯罪中,第一大类型为盗窃罪,其行为涉及"数额较大量级"、"数额巨大量级"以及"数额极度巨大量级"三个层次。
各省级区域,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在内的高等级人民法院及检察机关有权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区间之内,针对本地区确立实际适用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申报审批。
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盗窃行为,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对于盗窃数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量级"、"数额巨大量级"或"数额极度巨大量级",应参照受理案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予以认定。
若盗窃对象为毒品等违禁物品,则应依照盗窃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程度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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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农场土地被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征用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贴标准,需参照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政府所颁布的区域性综合地价进行明确规定。
在制定此综合地价时,应当全面地考虑土地原有的使用用途、土地资源的具体状况、土地产出价值、土地所在地理位置、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当地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对其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公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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