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是一名会计,之前在一家大型银行上班,现在辞职换工作了,但是和银行签了竞业限制协议,但是银行一直未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不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吗?

帮助10人 6.4w浏览 匿名 2017-11-29 西藏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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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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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相关员工需要按照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同时不得在一定期限内从事与之前工作相关的工作事务。而另一方面,公司则需要对这些员工进行一定的补偿,即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全文
    11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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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根据《关于实施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未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全文
    6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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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取消竞业限制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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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企业保密措施
竞业限制适用的对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我国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对竞业限制的员工应支付的补偿标准,而只是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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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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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企业解除竞业限制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怎么证明企业解除竞业限制,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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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企业变更注销应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注销的流程概述如下:
首先,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设立清算小组,负责公司的后续事宜;
其次,应当向所有债权人公布并发出书面通知,使他们有机会申报其享有的债权,当然,要依法妥善地对这些债权进行登记备案;
再次,由清算小组接手管理公司的运营事务,负责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随后,清算小组需要全面盘点公司的所有财产,编制详尽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紧接着,清算小组需制定出详细的清算计划,并提交给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进行审核确认;
最后,依据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批准的清算方案,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清算小组应制作出完整的清算报告,并在得到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的确认后,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同时发布公告宣布公司终止经营。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在严格按照以下步骤组织清算活动并办理完注销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宣告公司终止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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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期限是几年
所谓竞业限制,亦称“竞业禁止”、“竞业避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经营项目。竞业限制期限一般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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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分别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附条件及附期限的合同规则方面,主要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允许附加相应的条件。
然而,对于附有条件的民事行为,若该条件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实际情况下无法实现其预期,则应将此类民事行为认定为无效。
其次,当事人有权就合同的效力进行约定并附加相应的条件。
其中,附有生效条件的合同,只有当条件得以满足时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而附有解除条件的合同,一旦条件得到满足便会失去其法律效力。
此外,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而不当阻碍条件达成的,应被视为条件已经达成;
反之,若当事人通过不当手段促使条件达成的,也应被视为条件尚未达成。
最后,当事人同样有权就合同的效力设定附期限,例如附有生效期限的合同,只有在期限到达之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而附有终止期限的合同,一旦期限届满便会失去其法律效力。
所谓的“条件”,实际上是指当事人以未来客观上存在不确定性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属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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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订的竞业限制能否取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刚签订的竞业限制能否取消,竞业限制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处理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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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有何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过程中,如若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的事项,可以选择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同时也可以自行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对于已经补充侦查过的案件,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相关的补查工作,补查次数以2次为上限。
经过补充侦查之后,如果案件被再次移送到人民检察院,那么人民检察院将从新的起点开始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然而,如果人民检察院在经过补充侦查后,仍旧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话,他们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只能有两次,每次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
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强制措施具有惩戒性有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采取强制措施乃司法机关为确保刑事诉讼得以顺利进行,依照法律法规之定,约束或剥夺刑事案件相关罪犯、被告人身自由的法定手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及逮捕等方式。
强制措施具有如下显著特征:
第一,有权适用强制措施者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而任何其他政府机构、组织社团或个人均无权按照强制措施加以实施,否则将被视为侵犯公民人身权益,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第二,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仅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与案外人均不得采用此类措施。
第三,强制措施的实质内容在于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非针对财产的强制处分。
第四,强制措施的性质属于预防性措施,而非惩罚性措施。
换言之,强制措施的实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与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持续犯罪等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
因此,强制措施与刑罚及行政处罚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
第五,强制措施作为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及程序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运用,避免因滥用强制措施导致侵犯人权的不良后果。
第六,强制措施属于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流程的推进,强制措施应当依据案件的发展状况进行相应的变更或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企业更换银行基本账户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账户变更事宜。
若开户单位出现人事调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对其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印鉴或出纳员印鉴进行变更,应按照相关程序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待银行审核通过之后,重新填写印鉴卡片,并将原有预留的印鉴卡片予以注销。
若单位因某种特定原因需要更改账户名称,应向银行提交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函件;
对于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而言,还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经过银行严格审查核实后,方可变更账户名称,或者选择撤销原账户,再另行设立新的账户。
(2)账户迁移流程。
当单位的办公场所或经营地址发生迁移时,务必及时前往银行办理账户迁移手续。
若迁入地与迁出地位于同一城市,可凭借迁出行开具的凭证至迁入行开设新的账户;
若迁往异地,则须按照相关规定向迁入银行重新申请开户手续。
在迁移过程中,若有必要,可请求原开户银行暂时代为保管原账户,但在迁址工作完成且在当地恢复经营活动后,应于一个月之内前往原开户银行结清原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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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期限是多久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期限是多久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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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不和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明确规定,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约的确存在特定条件,然而,用人单位未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却未必构成违法行为。
自实际雇佣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仍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被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达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共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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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二手车可以抵税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针对公司购买汽车所涉及的税费扣除事宜进行详细解释,如果贵司所采购的汽车系正常用途所需,则可申请对相应增值税进行抵扣。
举例来说,企业购置的各类装载机械(如叉车、铲车、吊车等)、运货车辆(如槽罐车、混凝土搅拌车等)以及其他运输工具,只要这些设备或车辆被投入到增值税应税项目或者非免税项目中使用,其进项税额都将予以认可并准许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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