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我国宅基地的管理权责划分问题,主要由农业农村部以及城乡自然资源管理局共同承担。
具体而言,农业农村部分配并承担了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之重任,旨在建立健全包括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及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违法用地查处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此外,该部门还致力于完善现有的宅基地用地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引导城市住宅建设合理布局,盘活积压的宅基地资源。
另一方面,城乡自然资源管理局则负责制订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办理规划许可等相关事宜。
他们将在对国土空间进行深度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及布局,以满足社会公众对于住宅需求的合理预期。
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他们还需依法办理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批以及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