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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谁

4.8w浏览 匿名 2024-03-20 湖南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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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在公司治理中,通常将实际控制人定义为非公司股东身份,然而却能通过投资关联、签约协约或是其他约定设计,对公司运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力的个体。
    简单来说,实际控制人即是直接或间接操控上市公司事项运行的自然人、法人或团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全文
    2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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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实际控制人是谁?
股东会决议实际控制人是公司的法人和法人代表,在司法实践中,股东会决议的行使必须由公司的直接管理者,或者具备行使股东会决议的人员来进行处理,在法律上就是表现为公司的法人或者法人代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来行使相关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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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实体店货不对板能退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商业交易中,若所供应的商品与原描述不符,实际上可视为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依法提出退一赔三的诉求。
根据相关法规,经营者如涉嫌欺诈消费者行为,应按消费者的请求,追加赔偿消费者因受此困扰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在消费者已支付商品实际价值的基础上,需另行支付额外款项作为补偿,取整数为商品价格之三倍。
若追加赔偿不足500元人民币,则按照500元人民币进行赔付。
部分买卖合同在签订时已充分考虑到产品质量问题,并设定了明确的质量不达标责任条款;
一旦发生货物不符合标准的违约事件,双方皆依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处理即可。
若卖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买方有权据此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退货退款,同时还能主张实际的违约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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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超车变道后车电动车撞的责任在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若机动车在超车过程中撞击到了非机动车,那么应当认定是非机动车方没有任何不当行为所导致的。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驾驶者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能够明确证明非机动车辆驾驶者并无过错的,应由机动车辆一方对此类事件负全责进行赔偿;
但如存在确凿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辆驾驶者确实存在过失的,则应该酌情减少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
而如果无法证明机动车辆一方存在任何过错的,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不应超过总损失的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限制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已满十六岁之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满十六周岁者,如触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或死亡之情形、强奸罪、抢劫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纵火罪、爆炸罪以及向人群中投放危险物质罪等重罪,同样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对于年龄介于十二周岁至十四周岁之间之人,若犯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且致他人死亡或采用极端残暴手段使他人遭受重伤并构成严重残疾者,或情节特别恶劣者,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进行追诉,亦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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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什么是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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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法院可以强制迁坟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众所周知,祖坟在各种情形中均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格保护,政府不得擅自进行强制拆除,否则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我们来谈谈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
若涉及到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那么相应的财产损失应依据损失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格或采用其它方法加以计算。
举例来说,如果坟墓的损害程度较为轻微,可以确定出因修复受损坟墓而所需支付的合理费用,则按照这个数字予以赔偿即可;
然而,若是坟墓遭受了严重损害甚至完全丧失价值,需要重新安置的情况下,则可以参照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丧葬费标准,进行赔偿处理。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关于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标准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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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和实际控股人的区别是哪些?
实际控制人和实际控股人的区别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不同。在公司的事项的决定中,股东的表决通过必须根据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只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体现了股东意思自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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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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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人有区别吗?
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人是没有区别。在我国的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规定中,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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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闯红灯过去一百米后出车祸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解析:
实际上,情况并非绝对。
首先,在发生涉及闯红灯的交通事故之后,究竟应由哪位当事方承担所有责任并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应当
首先经过专业机构的责任鉴定予以明确。
具体而言,即使驾驶者在行驶过程中违规闯红灯酿成车祸意外,也并不意味着其需负起全部责任,这种结论必须依赖于交通警察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加以确认。
其次,针对涉及闯红灯导致的车祸事件,赔偿责任以及责任范围通常需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逐项明确。
因此,作为受害一方,您有权通过与责任方沟通协商或者诉诸法律途径,请求其赔偿所遭受的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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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虚构事实但没有非法占有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并且通过编造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据等手段来骗取他人财产且数额较大者,则认定此种情况涉嫌构成诈骗罪,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的刑事追责。
此外,对于那些有共谋实施故意犯罪行径的人员,我们将根据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发挥的作用,对他们进行主犯与从犯的区分,并据此分别量刑。
对于从犯而言,他们应该受到从轻、减轻处罚甚至是免除处罚的待遇。
具体到从犯的量刑问题,我们会参照主犯的情况给予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通常情况下,从犯所面临的刑罚不太可能超过主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复制权发行权都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解析:
复制权,系指通过诸如书籍印刷、文件复印、图片拓印、音频录制以及影像摄制等手法,从而制作出一部或多部复制品的权利,此项权利赋予了创作者本人自行进行复制操作或是授权他人对其作品进行复制,并从中获取相应报酬的权益。
除此之外,复制的形式还包括临摹、雕塑作品的平面化等多种方式。
而发行权,则是指以销售或赠送的方式向广大公众提供原作或复制品的权利,换言之,即是向非特定的社会大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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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什么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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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拆借市场拆借期限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满足相关法规规定的前提条件之下,各参与同业拆借活动的交易主体可自行协商确定拆借期限。
具体而言,(一)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等机构进行拆入操作时,其所能获得的最长拆入期限为1年;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及保险公司等机构进行拆入操作时,其所能获得的最长拆入期限为3个月;
(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进行拆入操作时,其所能获得的最长拆入期限为7天;
(四)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其进行拆出操作时,所能提供的最长拆出期限不应超过对手方从中国人民银行所获准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与监管需求,对金融机构的拆借资金最长期限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同业拆借活动到期之后,不得进行展期操作。
法律依据:
《同业拆借管理办理》第二十三条
同业拆借的期限在符合以下规定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
(一)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中资商业银行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1年;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
(四)金融机构拆出资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调整金融机构的拆借资金最长期限。第二十四条同业拆借到期后不得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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