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您已经工作了半年,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情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使现在补签劳动合同,对于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您仍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不过,补签合同对于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建议您在补签合同时,要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公正,并能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权益受损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