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明文规定:
“农村各家每户仅得拥有一处住宅用地,并且该住宅用地的总面积不得超出本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所确立的相应标准。
”以及经由国土资源部核准并发布实施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所倡导的第五条重要细则:
“对于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必须严格执行。
我们应坚决维护并且贯彻落实‘一户一宅’这一法律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