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并不赞同商铺开设餐饮业务。
这是由于住宅楼下的商铺所设计的烟道存在不合规之处,由此可能为住宅楼业户们带来严重的油烟异味等公共卫生问题。
如若小区物业公司对此类行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我们建议您向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一旦该餐厅正式对外营业后,其产生的油烟和噪音必将严重干扰到居民的正常生活节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尚未配备专门烟道的商住混合型建筑以及这类建筑中的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中新建、改造或扩大产生油烟、异味、硫化氢等废弃排放的餐饮服务业项目。
同样地,在城市建成区域的居民住宅楼以及没有配置专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里,也禁止开设新的能够产生大量油烟和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行业经营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第五十八条城市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