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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股东会决议多少算有效

4.8w浏览 匿名 2024-04-21 黑龙江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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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鉴于法律规定,若想使得股东大会决议得以完全实施且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要确保其支持率超过总股份的51%;这是因为,即便其他股东共持有49%的股份,他们也无法拥有否决权,从而使具备主导地位的大股东必须投入足够的资金才能达成完全控股之效果,进而实现对于公司的实质性掌控。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股东大会的决议则需获得过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才能被视为有效。
    然而,对于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重要事项以及公司整合、分裂、解散或变更公司形态等重大决策方面的决议,相关决定必须得到拥有至少2/3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通过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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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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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合伙股东会决议吗
合伙企业一般没有合伙股东会议决,因为一般的合伙企业没有股东会,所以不需要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商议股东会决议的程序来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一般合伙企业主要是合伙人进行商议,制定合伙协议来确定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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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工厂上班上厕所限制时间长短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每一位社会公民来说,如厕乃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
若企业对员工上厕所的次数以及时间进行严格管控,这无疑侵犯了员工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且此类规定显然缺乏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若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同时,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用人单位亦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采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制劳动者从事劳动;
(2)违反操作规程或强行命令冒险作业,从而危害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3)对劳动者实施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拘禁等行为;
(4)工作环境恶劣、环境污染严重,对劳动者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然而,若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仅为轻微程度,则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但若其行为已达到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强迫劳动的地步,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便构成违法,劳动者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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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搬迁宅基地归属问题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农村户口迁离本地区后,对于其原有的宅基地的处理方式可分为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首先,如果全家并未完全从村庄中搬迁出去,在此种情况之下,他们仍然有权继续享受乡村宅基地带来的便利和实用性。
这主要源于我国严格执行的“一户一宅”制度,即通常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宅基地的分配和管理。
例如,若家中子女前往城市生活,而父母的户籍仍保留在原籍村庄内,那么这些父母依然属于该村集体的成员之一,因此他们仍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可以根据需要在宅基地上建设住房。
其次,如果全家的户口已全部迁出村庄,则他们将无法再获取新的宅基地。
在这种情况下,村集体将会依法回收该户原先拥有的宅基地,然后重新分配给那些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其他村民。
最后,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许多村庄都可能面临拆迁改造的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部分地区的相关政策规定,国家对被拆迁房屋的户主所给予的补偿金额,将依据其户口尚未迁出村庄的人数来计算。
换句话说,只有那些户口仍留在村庄内的人才能够享受到相应的补偿待遇。
综上所述,以上便是关于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的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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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股东吗
合伙人不算公司股东。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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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如何控告股东侵占罪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占罪属于“告知才处理”的类型案件之一。
此类案件作为一种自诉案件,其启动程序需由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司法机关提出起诉请求,而后再由该机关直接予以受理。
针对侵占罪等各类自诉案件的具体诉讼流程如下:
首先,自诉案件通常需要经历被害人的立案申请、法院对该申请的审核、庭前的调解工作、正式的法庭审理以及最终的宣判等多个环节。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立案申请:
被害人有权自行或者通过聘请律师、委托代理人等方式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侵占罪的自诉申请书。
2.法院审核:
法院在收到被害人的起诉书之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庭前调解:
在查清事实、明辨是非的基础之上,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4.开庭审理:
对于犯罪事实明确清晰的案件,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公开审理。
5.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如双方当事人对此判决结果存在异议,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一条
自诉状或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诉状的名称为《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为《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二)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的近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三)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四)具体的诉讼请求。
(五)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六)物证和书证名称、件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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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股东吗
合伙人不算公司股东。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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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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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股东退伙要交税吗
对合伙企业的合格股东来讲在退伙的时候如果有投资收益的话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就不需要交税。因为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不一定是企业资不抵债了,有些合伙人在退伙的时候还是可以取得之前的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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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申请建筑企业资质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建筑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首先,企业想要获得进行施工工作的资质,必须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地申领到营业执照。
这样,他们才可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种类型的建设活动。
其次,如果企业已经成功获取了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那么他们就有权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活动。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他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的条件才能合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企业必须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第二,企业还需配备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企业还需要拥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需的技术装备;
最后,企业还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九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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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加重诽谤罪怎么判决
[律师回复] 解析:
诽谤罪的成立,需满足情节较为严重的标准,而所谓的情节严重则主要体现在多次恶意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的行为;
或者是捏造事实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的情形;
亦或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从而引发了恶劣影响的事件;
甚至是诽谤他人至使其精神失常,或者导致受害者自杀等极端情况。
关于诽谤罪的量刑标准,需要依据具体案情来确定:
首先,对于犯有此罪行的罪犯,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次,若犯下此罪行,仅有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予以审理,但如果该行为严重危害到社会秩序以及国家利益,则不在此限;
最后,“告诉才处理”原则是指,若犯有诽谤罪,仅当被害人提出控诉时,法院方能予以受理,否则将不予受理。
诽谤罪的构成要素包括:
第一,诽谤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均为他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
犯罪的对象为自然人;
第二,在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须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事实的行为,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且情节严重;
第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必须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后果,同时还期望这一后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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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合伙企业的股东权利主要包括享有持有股份份额的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议并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意见,按照个人所持有的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获悉公司有关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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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年限在哪里查
[律师回复] 解析:
享有失业金所需具备特定条件如下:
首先,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了失业保险,并且公司以及个人已经按照相应要求连续缴纳保费一年以上;
其次,在法律所规定的劳动年龄范围之内,由于非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工作;
最后,已经按照既定程序完成失业以及求职登记手续。
只要上述条件均得到保证,即有权享有失业保险金。
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有以下具体规定:
若累计缴纳保费满一年但未满两年,可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
若满两年但未满三年,则可领取六个月的失业金,依此类推,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也就是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重新就业之后,如果再度失业,那么之前的缴费时间将被重新计算,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次失业时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相加计算,但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
简而言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简单来说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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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涉及债权债务约定有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对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债权债务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然而,当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若存在未能如实地履行出资金额等相关责任义务的情况,股东仍需对公司负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公司的定义及其股东的责任】公司作为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组织实体,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并可依法享有和支配这些财产权益。
公司将以其所有的财产来承担公司所产生的债务责任。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他们仅需根据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则需要依据自己认购的股份数量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权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但当股东向非股东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的同意。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有关股权转让事宜,并征得他们的同意。
若其他股东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十日内未予回复,则视为已同意此次转让。
若其他股东中有超过半数的人反对此次转让,那么反对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拟转让的股权;
若反对的股东选择不购买,则视为已同意此次转让。
在得到股东同意后的股权转让中,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若两个以上的股东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各方应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若协商无果,则按照各股东在转让时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特别规定,则应遵循该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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