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与广大农民朋友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林业补贴种类繁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首先是造林补助;
其次是森林抚育补;
再者为林业独特优势产业发展补助及退耕还林补贴;
最后则是林业贷款贴息补助以及林木优良品种培育补助。关于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第八条明文规定,此部分资金将主要应用于林木良种的培育、大规模植树造林行动、森林的维护保养以及沙化土地的防护等工作中。而第四十一条明确提出,各地政府应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公益林的种植、养护、保护与管理工作,同时对非公有制公益林的所有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且具体实施细则应参照本办法进行制订。而对于地方当局计划使用的各级财政所筹集的上述各项基金,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