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租赁合同法律纠纷案件的司法管辖权的相关法规规定如下:
在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就争议解决法院的选择达成共识,这些协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被告方的居住地点、合同义务的执行场所、合同签署地或原告方的居住地以及涉及到的标的物所在的不同地理区域等等。
但若双方未曾达成过此类共识,则原则上应交由被告方的居住地或合同义务的执行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和裁判这起纠纷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