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未另有约定,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双方的工资、奖金等,双方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需律师协助起诉,可以进行电询,以便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等,我会为您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