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贵州地区公务员在休病假的期间,其薪资福利将根据以下准则进行发放:
在两个月之内的病假期间,将会发放原有的全额工资;若病假超过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始,无论工作年限长短,都将只获得原本工资的90%;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十年的公务员,则仍能维持全额薪资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病假超过六个月,便会有新的规定出现:
在第七个月之后,工作年限不足十年的公务员将只能获得原薪水的70%,而工作时间已经超过十年的同仁们,其薪资仍然保持原来的标准,但将以原本工资的80%为基准加以计算。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