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樟树自当是不可随意砍伐之物。
其原因为樟树在我国被列入了国家级重点保护植物名录之中,并得到了国家林业总局与农业农村部共同制定和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保护与执行。
根据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该法规,我国将部分野生植物定为一级重点保护物种,共计51种;另将其余野生植物列为二级重点保护物种,数量达到了203种。
而在第一批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单中,赫然便包含着樟树在内。
因此,若确有因科研考察、人工繁育或文化交流等特殊原因亟需采摘时,务必在经过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管理机构签署意见之后,向所属省级、自治区或直辖市政府野生植物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申领采集许可证方可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