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向他人推荐高利贷服务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前提是受推荐方具备独立自主的判断力,决定是否进行借贷操作。
因此,作为引荐者本身,其行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
然而,就借贷利息事宜而言,若双方协定的借款利率超出合同签订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之限,任何一方在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时,均无法得到司法部门的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