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首个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时限届满之际,其产生的续订问题不涉及自动顺延的原则,而是需要由雇佣方在规定期限前,向受雇职工发送正式的磋商续约的咨询信函以确保相关事宜,待双方共同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行组织开展续签劳动协议的相关工作。
在此过程中,劳动协议的内容须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友好协商而得出,且完成签署劳动协议文本的程序必须得到双方确认及同意,方可生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