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扩张公司版图,进行分公司注册的相关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从第一步开始,申请人需携带与分公司注册有关的所有材料前往所在城市的政府服务中心的工商管理部门的窗口提交登记申请。
待收到申请人的申办文件之后,经过内部审核人员的初步确认,会生成一份附有《受理通知书》的文书;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完整并且合法合规,将能立即得到相关部门的准许登记通知以及《登记决定通知书》;
最后,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申请人可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前去颁发证照的窗口领取崭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我国现行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第47条的第1款明确指出,任何涉及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行为,都应在公司管理层做出决策后的30天之内,向该分公司所在地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正式的登记申请;
同时,如遇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必须报请某些具体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的情况,也需要在此类批准文书获得之日的30天之内,向公司登记机关递交相关的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