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非法场所售卖烟草是违法的行为,将由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严厉处罚。
同时,如果没有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其一次性出售的卷烟和雪茄烟数量达到或超过50条时,将被视为未经批准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我们恳切要求您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避免非法销售烟草制品,确保社会公共安全与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